案例分享
遺囑信託
遺囑信託
「遺囑信託」指的是「委託人」以遺囑方式,在遺囑中將全部或一部分的財產交付信託,委託「受託人」依照委託人的意思,管理、使用、處分信託財產,並將信託財產的利益交給「受益人」。簡單來說,就是透過「信託」的方式,把「遺囑」想要達成的遺產分配目的,透過「受託人」來加以落實。
有些人會問說,那「遺囑」跟「遺囑信託」有什麼不同呢?
簡單來說,「遺囑」的重點在遺產的分配,而「遺囑信託」的重點在遺產的管理。
舉例來說,通常我們在「遺囑」裡面,只會交待遺產要怎麼分配,誰分配多少。像是大兒子分不動產,大女兒拿股票跟現金之類的。
但是透過「遺囑信託」,我們可以做更細緻的分配,例如股票的部分,可以不實際分配給繼承人,而是由受託人管理,等到股利分配的時候,再依照信託契約把股利分配給繼承人。
所以「遺囑信託」的功能不僅僅在於落實「遺囑」的執行,還可以透過「信託」的安排,達到資產保全、照顧遺族以及實現遺囑人遺願等功能。
那要怎麼做「遺囑信託」呢?
雖然只要在「遺囑」裡面表明要在死後把財產交付信託,由「受託人」依照信託本旨,為了「受益人」之利益而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這樣就可以成立「遺囑信託」了。但如果要做更細緻的處理,建議在辦理「遺囑信託」時,可以分為幾個階段來處理。
首先,為了確認委託人想要透過遺囑達成什麼樣的目標,所以必須先進行事前準備,了解相關的內容,包括委託人對於遺產規劃的想法,還有哪些遺產要列入信託財產,希望受託人怎麼管理處分信託財產,還有遺囑信託的受益人是誰,遺囑執行人是誰,是否要指定信託監察人等。
接下來,就是要作成「遺囑」,把剛才事前準備討論過的這些東西,透過「遺囑」呈現出來。為了確保「遺囑」是否有效,以及「遺囑」的內容有沒有辦法把事前準備確認的目標涵蓋進去,還有「遺囑」的內容會不會在未來產生糾紛等,建議在作成「遺囑」的時候,還是要諮詢專業人士。
等到遺囑人死亡,繼承開始後,接下來就是由「遺囑執行人」來執行遺囑的內容。包括編制遺產清冊,申報遺產稅等。完成之後,就將遺產移轉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依照「遺囑信託」的內容執行。
另外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遺囑信託」的內容有涉及到信託財產的管理處份的話,建議加上一個「信託監察人」來幫忙把關。「信託監察人」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或者是指定律師擔任,以確保「受託人」有確實履行「遺囑信託」的內容,保障「受益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