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策專欄
我想把財產全給某個孩子,不行嗎?三分鐘搞懂讓繼承人吵翻天的「特留分」! #遺囑律師 #遺囑訴訟律師 #代筆遺囑律師 #代筆遺囑律師推薦 #台北代筆遺囑律師 #台北代筆遺囑律師推薦 #新北代筆遺囑律師 #新北代筆遺囑律師推薦

「律師,小兒子這幾年都不回來看我,只有大女兒在照顧我。我寫遺囑把房子跟現金『全部』留給大女兒,這樣有效嗎?」
這是我們在諮詢室裡最常聽到的心聲。許多長輩認為,錢是自己賺的,想給誰就給誰,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但很遺憾,依據台灣的《民法》,答案是:「遺囑有效,您可以給;但給得太『絕』,沒分到的繼承人還是有份。」
沒分到還是有份?沒錯,民法設計了一套保護機制,稱為「特留分」。
今天,秀策法律事務所帶您花三分鐘,搞懂這個讓許多人感到委屈,也讓許多人得到救贖的法律名詞。
一、 什麼是「特留分」?法律憑什麼管我怎麼分?
簡單來說,「特留分」就是法律強制規定要留給繼承人的「最低額度」。
即使您立下遺囑,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財產全部給長子,其他孩子一律不能分」,法律為了保障繼承人(也就是分不到的孩子)的基本生活權利,同時維持家族成員間法律上的平等,因而規定您不可以完全剝奪其他繼承人的權利。
只要那位「沒分到錢」的繼承人跳出來向法院主張:「我要拿我的特留分!」法院通常就會判他勝訴;這時候,已經拿到全部遺產的繼承人(例如長子),就必須把這部分的財產,吐出來還給對方。
二、 「特留分」和「應繼分」有什麼不同?該怎麼算?
特留分的計算基礎是「應繼分」。應繼分就是被繼承人(例如父母親)沒有立遺囑時,繼承人依法分配所能拿到的比例。
根據《民法》第1223條,不同身分的繼承人應繼分並不相同,特留分的比例也略有差異:
1. 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父母:
o 特留分 = 應繼分的 1/2。
2. 兄弟姊妹、祖父母:
o 特留分 = 應繼分的 1/3。
※舉個例子:
老沈過世後,留下遺產2000萬元,繼承人有兩個兒子:男寶、女寶。
• 如果沒立遺囑 = 應繼分:兩兄妹均分,一人拿1000萬元。
• 如果遺囑內容為「全部給大寶」 = 特留分介入:雖然老沈希望全給男寶,但女寶可以主張特留分。女寶的應繼分為1000萬元,民法給予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一半,因此女寶至少可以分得500萬元。
結果:男寶得1500萬元,女寶可得500萬元。
三、 真的沒有辦法不給某位繼承人嗎?
很多長輩聽到這裡都氣炸了:「我那個不孝子又賭博又欠債,還對我拳打腳踢、惡言相向,憑什麼我的錢要分給他?」
別急,法律還是有留一扇小窗。
如果您真的想讓某個繼承人「一毛錢都拿不到」(剝奪繼承權),必須符合極嚴格的條件。
根據《民法》第1145條,如果繼承人對您有「重大之虐待」或「重大之侮辱」,並且您在遺囑中明確表示「因為他做了某件事(例如毆打、辱罵、棄養),我不願意讓他繼承」,這時就能成功剝奪他的繼承權,他連特留分都不能主張。
※注意:什麼叫「重大」?這需要由法院認定。若您只是在心裡生氣,卻沒有在遺囑中寫明原因,或者相關事證不足,還是很難剝奪成功,畢竟繼承權事關重大,憲法與法律的保障是很縝密的。
四、 律師能為您做什麼?三大策略降低特留分衝擊
既然特留分很難完全避開,秀策法律事務所通常會協助客戶透過「資產配置」大幅降低特留分的影響力:
1. 生前贈與(切記,要在過世前兩年完成!)
特留分是以「死後留下的遺產」計算,如果您生前就把財產送給喜歡的孩子,這筆錢原則上就不是遺產,也就無關特留分了。
• 關鍵細節:法律規定,過世前「兩年內」送給繼承人的財產,還是會被視為遺產,可被特留分算入。所以,規劃要趁早,越早送就越安全!
2. 保險規劃
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保險金原則上不屬於遺產(但有例外情況,需個案評估),這是一種將資產移轉給特定人的常見手法。
3. 在遺囑中運用「扣減權」談判
雖然不能完全不給,但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在遺囑中設計分配方案,例如將變現不易的不動產留給主要繼承人,將特留分換算成現金支付,避免房子變成「公同共有」而遭拍賣的慘劇。
結語:愛不易公平,但分配要有智慧
「特留分」是法律的硬規定,但並非毫無彈性空間。
如果您希望將畢生心血留給真正照顧您、愛您的人,而不是被法律強制「齊頭式平等」,就需要提早佈局。
秀策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的家事繼承規劃經驗,能夠幫您精算特留分、規劃生前贈與,甚至撰擬一份經得起挑戰的遺囑。
別讓您的愛,因為不懂法律而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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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策法律事務所 Show Strategy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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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糾紛的複雜程度堪比人體,稍微有點變化,就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正如生了病大家會去看醫生一樣,遇到法律糾紛,建議還是找值得信賴的律師尋求專業諮詢,方能對症下藥,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無端損失比律師費更龐大的金錢或名譽損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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