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策專欄
惡鄰居真的趕得走!從新北判決看「惡鄰條款」多嚴重才能用? 社區法律顧問 / 新莊區律師推薦 / 台北律師推薦 / 社區訴訟律師推薦/台北律師事務所/台北律師推薦

「律師,樓上整天敲敲打打、半夜用大聲公罵人,甚至拿刀在大廳走來走去……難道我們只能忍氣吞聲搬家嗎?」
這不是電影情節,這是發生在新北市的真實案例。近日,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一對蔡姓母子因長期噪音擾鄰、辱罵保全、甚至揮舞刀械,情節重大,判決「強制遷離」。
這則新聞讓許多飽受惡鄰折磨的社區住戶振奮,卻也讓許多管委會疑惑:「我們社區也有惡鄰居,為什麼上次問律師,他們卻說很難告成?」
其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的惡鄰條款,確實是社區「核彈級」的武器,要能成功引爆且不炸傷自己,必須滿足極其嚴格的「啟動門檻」與「法定程序」。
一、 什麼是「惡鄰條款」?
法律給予社區自治的最終手段,就是強制讓不適任的住戶離開。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如果住戶有以下情形,經過特定程序後,可以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若是屋主,甚至可以聲請法院拍賣其房屋:
1. 積欠管理費經催討無效(需達房價一定比例,門檻極高)。
2. 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
二、 多嚴重才算「情節重大」?
這是最常發生爭議的地方。法院在審理時,會嚴格權衡「居住自由」與「社區安寧」。這次新北市社區的判決中,法官認定「情節重大」的關鍵事實包含:
• 持續性且惡意:不是偶爾吵架,而是長期深夜使用「大聲公」喧嘩。
• 暴力與安全威脅:在大廳揮舞刀械、與保全發生肢體衝突。
• 屢勸不聽:管委會多次發函制止,甚至經過3個月改善期仍無效。
❌ 這些通常「不」算情節重大:
• 偶爾小孩跑跳聲。
• 與主委私人恩怨互罵。
• 鞋櫃擺放稍超出範圍(雖違規,但不到強制遷離的程度)。
✅ 這些才有機會構成「情節重大」:
• 蓄意破壞大樓結構或公共設施。
• 在屋內堆積大量垃圾造成惡臭、蟑螂橫行(公共衛生危機)。
• 縱火、持兇器恐嚇、連續性的暴力行為。
• 長期且極高分貝的噪音製造(需確實蒐證)。
三、 為何很多社區告輸?輸在「程序」沒有走對!
新聞中的管委會之所以能大獲全勝,關鍵在於他們完整且完美地執行了法定程序。這也是秀策法律事務所強調的重點:「實體有理,但程序不能少。」
要啟動惡鄰條款,必須通過三個魔王關卡:
1. 第一關:促請改善(存證信函)
管委會必須先對違規住戶發出催告,並給予「3個月」的改善期間。很多社區太過心急,發函後一個月就提告,直接遭法院駁回。
2. 第二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大會決議)
這是最難的一關!必須召開區權會,且出席人數與同意比例必須達到法律要求(通常需2/3出席、3/4同意,依各社區規約而定)。新聞中的社區出席率高達77%,顯示其住戶對此議題團結一致。
3. 第三關:法院訴訟
拿著區權會決議向法院起訴。此時,被告通常會抗辯「管委會找碴」、「程序違法」,如果蒐證過程或會議紀錄有瑕疵,很容易前功盡棄。
四、 秀策法律事務所能為管委會做什麼?
面對惡鄰居,管委會往往承受巨大壓力,委員甚至可能面臨被告恐嚇的風險。這時候,你需要專業的法律團隊介入。
秀策法律事務所專精於公寓大廈爭議處理,我們能夠提供「惡鄰退散」的一條龍服務:
• 精準蒐證指導:錄音、錄影、報案紀錄如何保存?噪音分貝如何測量才具證據力?我們教您蒐集法官採信的證據。
• 代發律師函:由律師事務所發出律師函正式警告,比管委會自己發函更具威嚇力,並確保「促請改善」的法律要件完備。
• 會議程序把關:協助審閱區權會召集程序、委託書效力及決議門檻,確保得來不易的「趕人決議」不會因為程序瑕疵變成廢紙。
• 訴訟代理:由律師出庭進行攻防,讓委員不必親自面對惡鄰的咆哮。
「忍耐換不來安寧,行動才能守護家園。」
這次的新北判決證明了法律是保護好人的。如果貴社區也有長期困擾眾人的惡鄰,請不要讓管委會孤軍奮戰。
聯繫秀策法律事務所,讓我們幫您擬定最周全的驅離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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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糾紛的複雜程度堪比人體,稍微有點變化,就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正如生了病大家會去看醫生一樣,遇到法律糾紛,建議還是找值得信賴的律師尋求專業諮詢,方能對症下藥,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無端損失比律師費更龐大的金錢或名譽損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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