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策專欄
路見持刀歹徒,能直接開車「撞下去」救人嗎?律師帶您看懂「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 刑事辯護律師 / 刑事辯護律師推薦 / 台北刑事辯護律師 / 台北刑事辯護律師推薦 / 新莊區刑事辯護律師 / 新莊區刑事辯護律師推薦

※請注意,本文僅討論法律上的構成要件,具體狀況仍建議各位以「自身安全」為考量,並「量力而為」。若您經過審慎判斷,認為攻擊潛在行兇者能夠大幅降低危險性,直接採取適當的行動也沒有問題,本所律師由衷感謝您的見義勇為,讓我們一起守護臺灣,守護我們的家園。
前言:當電影情節發生在現實街頭
近日發生了於捷運站周邊等公共場所出現持刀人士殺害、傷害無辜路人的驚魂事件,惹得人心惶惶、心神不寧。許多網友會在新聞底下留言:「那些開車的人幹嘛不直接撞下去!」、「如果我開車經過,絕對直接把他撞死!」、「撞死他算是為民除害!」身為律師,完全理解各位心中想要保護他人、制止暴力的熱血,但在您踩下油門的那一刻,是否想過:這麼一撞,在法律上可能讓您從正義英雄變成「殺人未遂罪」或「殺人罪」的被告?
英雄與罪犯只有一線之隔!一定要分清楚「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
今天,我們來談談這個極端卻實際的問題:在台灣法律下,我們能用多激烈的手段來制止犯罪?
一、關鍵在於:「那瞬間」發生什麼事?
在法律上,能不能撞下去,取決於《刑法》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有關「正當防衛」要件。
其中最核心的一點正是「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
兩種不同的情境,結果將天差地遠:
情境一(不能撞): 歹徒手裡拿著刀,在路上搖搖晃晃、自言自語,或者只是與路人互瞪,但「還沒」舉刀攻擊,也還沒有衝向特定目標。
o 律師提醒:此時侵害「尚未發生」,或「僅是預備」,若您這時候開車撞他,恐怕很難構成防衛,而是「攻擊」。這種情況下,極大機率會讓您背上重傷害罪、殺人未遂罪甚至殺人罪的嫌疑。
情境二(可能可以撞,但仍有風險):歹徒已經舉刀衝向無辜的路人,甚至已是刀子即將刺到人的千鈞一髮之際。
o 律師解析: 此即屬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了保護無辜路人的生命(亦即防衛他人權利),您開車衝撞歹徒、制止危害的行為,在法律上「有機會」主張正當防衛。
二、 車子是「交通工具」還是「凶器」?——談「防衛過當」
然而,即使符合方才的情境二,我國《刑法》仍有另一個判斷門檻:手段是否過當?
「正當防衛」雖然不要求您一定得選擇「最溫和」的手段,但也不能顯然失衡。以本案為例,汽車是比人重數倍的鋼鐵巨獸,即便只是時速40公里,撞擊人體依然足以致命。
檢察官與法官在事後將會檢視行車記錄器,一幀一幀地確認以下問題:
• 有沒有其他選擇?
是否可以長按喇叭嚇阻?是否開車擋在歹徒與被害人中間(阻擋而非撞擊)即可?
• 撞擊力道如何?
是輕輕頂開,讓他跌倒?還是在他倒地後還繼續輾壓?
• 危機解除後是否停手?
是否在歹徒刀子掉了、人飛出去之後,仍因為腎上腺素爆發繼續衝撞?
上面的問題,經過判斷之後,可能會讓您的行為變成「防衛過當」,雖然可以減刑,但依然成立犯罪。
三、 為什麼您需要專業律師?因為「正義」需要被證明
現實生活不是漫威電影,沒有上帝視角。
混亂的街頭衝突中,往往只有幾秒鐘的反應時間。
如果您真的因為救人心切而出手,事後卻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請別擔心,更不要因此覺得「司法已死」。因為這是法律的正常要求,也是我們律師存在的核心意義!
在法庭上,秀策法律事務所能夠處理這類高複雜度的刑事案件辯護,將會為您爭取:
1. 重建現場脈絡:證明當時情況危急,除此之外別無他法(阻卻違法)。
2. 主觀犯意辯護:證明您的目的是「救人」(防衛)而非「殺人」。
3. 引用實務見解:引用最高法院對於正當防衛較為寬容的見解,為您的義舉做最有利的佐證。
結語:人要熱血,也別忘了冷靜
如果未來某日,您不幸在捷運站附近見到或遭遇持刀者,最好的策略是:
保持距離、快速離開、立刻報警、大聲喝斥並引起周圍注意。
但若您被迫捲入極端狀況,不得不採取行動來守護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請記得:事發後的第一通電話先打110,尋求警察和其他救護人員的幫助;第二通電話,請打給秀策法律事務所。
我們不鼓勵以暴制暴,但英雄不能為了守護性命、捍衛正義而惹上麻煩,
本所律師絕不會讓您孤單、無助地面對可能到來的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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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策法律事務所 Show Strategy Law Firm】
• 所長:沈士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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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必躬親終會氣急攻心,專業請交給專業的來。」
法律糾紛的複雜程度堪比人體,稍微有點變化,就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正如生了病大家會去看醫生一樣,遇到法律糾紛,建議還是找值得信賴的律師尋求專業諮詢,方能對症下藥,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無端損失比律師費更龐大的金錢或名譽損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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