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知識
「 網紅稅」具體的規範是什麼呢?/台北記帳士/板橋會計師事務所/台北稅務簽證
A:
一、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的時點 達到營業稅起徵點(每月銷售貨物達10萬元、每月銷售勞務達5萬元),需要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二、需開立發票的時點 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需要開立發票並於每期申報營業稅。
三、網紅收入認列的方式 若是網紅已經達到稅籍登記的門檻,不能以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等方式,認列收入。
四、網紅的收入來源 從觀眾、平台、廣告主,所取得的收入,為營業稅的課徵範圍。
國稅局新聞稿: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489252e0c77d435a916dee12ce8b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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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能否列報「交際費」?有什麼規定及限制呢?【台北記帳報稅】【台北記帳士事務所】
一、交際費得否列報?
營利事業為拓展業務或維繫客戶關係,常有: -
營業人「餽贈禮品」,是否需要開立統一發票呢?【台北記帳報稅】【板橋委託記帳】
一、 視為銷售貨物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視為銷售貨物。 -
營業人銷售貨物,於「交貨前已先收取貨款」,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呢?【板橋營業稅報稅】【台北會計師事務所】
一、 法令規定說明
營業人銷售貨物,於交貨前已先收取貨款,應即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