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護日誌
外勞申請
1. 持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1-12項需要特定身心障礙項目,障礙等級重度以上) 若身心障礙手冊為第11項多重障礙重度者,多重障礙項目(至少具有前1-10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障礙等級中度,即可申請)。
2. 運動神經元(漸涷人)與巴金森氏症,因心身障礙手冊類別為肢體障礙,需至醫院開立註記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之診斷證明書。
3. 勞動部指定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書(巴氏量表)。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若醫療團隊評估為需全日照護需要,巴氏量表分數逾35分(不含)者,請詳述被看護者經評估為需全日照護需要之事實原因。
2. 運動神經元(漸涷人)與巴金森氏症,因心身障礙手冊類別為肢體障礙,需至醫院開立註記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之診斷證明書。
3. 勞動部指定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書(巴氏量表)。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若醫療團隊評估為需全日照護需要,巴氏量表分數逾35分(不含)者,請詳述被看護者經評估為需全日照護需要之事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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