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業務侵占案件】,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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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訴訟【損害賠償上訴事件】,順利和解成立,上訴人願意給付和解金50萬元。台北律師推薦|律師|板橋法律事務所
本所律師代理投資詐騙被害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經第一審判決對造應賠償新臺幣60萬元;嗣被告提起第二審上訴,最終經協商成立和解,順利為當事人解決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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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師代理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被訴【請求損害賠償事件】,經高等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確定。台北律師推薦|律師|板橋法律事務所
本所律師代理學校處理校園性騷擾衍生之損害賠償事件,經原審判決學校勝訴後,對方提起上訴,嗣經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審有利於學校之判決,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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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通常保護令】,獲准。家事律師推薦|台北家事律師推薦|板橋家事律師
聲請人與相對人原為同居關係,惟相對人於雙方相處期間,多次對聲請人實施身體及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已對聲請人之人身安全及日常生活造成相當影響。
為避免侵害行為持續發生,並保障自身人身安全及基本權益,聲請人遂依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以杜絕後續不法侵害,維護其身心安全及生活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