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小編談時事:趁機囤積口罩意圖哄抬價格者,須負刑事責任!】
📌武漢肺炎疫情越來越嚴重,口罩的需求量也跟著大幅提升,行政院已公告,「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屬於刑法第251條第1條第3款所指「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就是為了避免有人趁機囤積口罩以求高額獲利。
我們先來看一下法條怎麼規定的
📚刑法第251條
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下列物品之一,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
二、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
三、前二款以外,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
以強暴、脅迫妨害前項物品之販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果意圖抬高交易價格而囤積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將涉犯刑法第251條規定,還不只這樣喔,因為目前口罩已經被政府徵用,所以如果有囤積或哄抬物價的行為且情節重大的話,也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規定,可能會被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雖然法律的規範主體是針對為了哄抬價格而刻意囤積口罩的行為人,而非單純為自用而購買者,但即便如此因應國內口罩需求量已經供不應求,還是要呼籲大家不要過度緊張而囤積口罩。
-
【以為只是抽口電子菸?小心你踩進的是毒駕重罪刑責!】台北律師推薦|刑事律師|板橋律師
近年在夜店、聚會圈被稱為「喪屍菸彈」的依托咪酯(Etomidate),常被不肖份子混入電子菸油中販售。它的外觀和普通電子菸毫無二致,但吸食後會導致意識混亂、身體顫抖、無法正常站立。
很多人心存僥倖:「我又沒喝酒,警察臨檢應該測不出來吧?」
這是嚴重的法律誤區!
法律處罰的從來不只是酒駕,只要你在使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管制物質後開車或騎車,即刻觸法。
-
【法律事務所專欄-被詐騙的人不是笨!】台北律師推薦|板橋律師事務所|板橋刑事律師|板橋律師
許多詐騙專挑人性想要賺錢的慾望及感情上的空缺,使被害人落入陷阱而被騙錢、騙帳戶。
-
【法律事務所專欄-被詐騙的人不是笨!】
法律問題問AI ,內容看起來講得頭頭是道,結果逐一核對法條才發現AI有東拼西湊的問題,更有方向錯誤的情況,而且會跟著您的意思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