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人頭帳戶的法律問題
人頭帳戶的法律問題
什麼是「人頭帳戶」呢?所謂的「人頭帳戶」指的是被詐騙集團以各種方式蒐集取得的他人帳戶。詐騙集團會利用這些「人頭帳戶」取出不法所得,以避免被查獲。
而這些帳戶的擁有者,通常不是詐騙集團的核心人物,而是詐騙集團收購或騙來的。
但是當有被害人向警方報案時,這些提供帳戶的人被查獲之後,通常會被依「幫助詐欺罪」及「幫助洗錢罪」送辦。
在112年5月洗錢防制法修法之前,對於「幫助詐欺罪」及「幫助洗錢罪」,實務上經常出現的爭議問題,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有無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的故意,難以證明。
舉例來說,很多人是因為求職、貸款、信任親友等原因,交出自己的銀行帳戶及密碼。而這些人在交出帳戶及密碼時,通常不知道自己的帳戶及密碼會被拿來當作「人頭帳戶」使用。
對於司法實務來說,這樣的情形可能會產生兩種結果。一種是司法機關認為提供帳戶的人單純被騙,並沒有想要幫助詐騙集團的意思,所以有可能會不起訴。
另外一種情形是,司法機關認為政府已經多方宣導,而且媒體也一再報導,所以提供帳戶的人,應該知道可能帳戶會被詐騙集團誤用卻還是提供帳戶,表示提供帳戶的人,主觀上有幫助故意,所以還是會被起訴,甚至判刑。
為了解決這個爭議,所以112年5月修法時,增訂「無故交付帳戶罪」。直接把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給別人的行為,認定為不法行為,就不需要再證明行為人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的主觀犯意了。
所以如果遇到這一類涉及「幫助詐欺」的案件,即使是因為被騙帳戶,主觀上並沒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的犯意,還是建議一定要找律師諮詢,而且在偵查程序就要請律師協助。這樣才能避免自己不小心說錯話,以及不知道如何主張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因而遭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