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
為當事人於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之情況下,成功獲得緩刑宣告!

法扶當事人積極欲賠償被害人損失,
無奈被害人等未出席一審調解及審理程序,
故無法與渠等達成和解,
然吳昀臻律師協助法扶當事人進行上訴,
引用最高法院實務見解說服法院緩刑之宣告並不以達成和解為必要,
且讓當事人展現自己願意賠償的誠意,
最後成功於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之情況下,獲得緩刑宣告,
讓當事人得以穩定保有工作,亦不留遺憾!
-
妨害名譽案件再議成功、發回續偵!
刑事案件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後,告訴人雖然依法可以聲請再議,但再議期限僅有短短10日,且實務上再議成功率僅約15%。如何在極其有限的時間內,找出檢察官偵查未盡之處,並撰寫「刑事聲請再議狀」,十分考驗律師對於案件爭點的判斷及偵查實務的理解,也是案件能否起死回生的關鍵要素!
-
成功為詐欺案當事人爭取緩刑【新竹詐欺訴訟律師】【竹北法律事務所推薦】
當事人因遭詐騙而誤成為車手,遭檢察官起訴具體求刑三年六個月,
評估其經濟能力、案情等一切條件並與當事人討論後,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最終成功獲緩刑宣告,免於牢獄之災且得保有穩定工作。 -
成功為詐欺案當事人爭取上訴審緩刑【新竹詐欺訴訟律師】【竹北法律事務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