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見與案例
【月旦文章:再生能源案場開發之風險治理-以資本投入與重大違約為中心】
這是我再生能源領域的第二篇文章,上一篇是再生能源案場交易的風險議題總論,這篇則以「重大資本投入」為主題,分析「案場開發初期的重大資本與費用支出項目」、「嚴重影響案場開發的重大違約」以及「違約損害賠償法律構造」。
重要爭點例如:
1. 若買方為SPV公司負擔容量保留費後,SPV公司或其股東因惡意違約導致SPV公司在台電的開發權/資格消滅,買方在法律上有哪些可行的主張?
2. 中間技術服務商若面臨買方或賣方違反獨家協議,在損害賠償範圍上的爭點與可能的解決方式。
損害賠償與因果關係一直是各國法的重要議題。大學時期修過英美契約法,執業以來也經常接觸適用英美法的跨國商務合約審閱談判,也趁這個機會,好好再度研究、整理英美法上關於違約損害賠償的經典判決和規定(例如英國法Hadley v. Baxendale以及美國法Restatement of Contracts)。當律師以後讀的書真的比在學時期多太多,做R&D使我快樂又充實。
#林冠亨律師
#再生能源律師
#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法律
#再生能源案場
#案場開發
#比較法
#契約法
#商務律師
#重大違約
#SPV
#taiwanrenewableenergyattorney
#taiwanrenewableenergy
-
AI 風險分級之規範設計-論歐盟與美國法之發展及對臺灣法之啟示
做了接近9個月的研究題目「AI 風險分級之規範設計-論歐盟與美國法之發展及對臺灣法之啟示」,終於刊登。期刊:中律會訊第26卷第3期(2025年9月號,114年律師節慶祝特刊)。
-
月旦文章:再生能源電廠交易之型態與契約實務
這是我再生能源領域的第三篇文章,刊登於月旦律評第43期。第一篇是再生能源案場交易的風險議題總論,第二篇則以「重大資本投入」為主題,分析嚴重影響案場開發的重大違約以及違約損害賠償法律構造。
-
論法院選派檢查人之判斷要素──以必要性之釋明為中心
這是官誼最後一次以我們事務所律師名義作為作者職銜的文章,恭喜他轉任,下次一起寫可能就要掛某某地方法院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