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策專欄
發生車禍時,應該如何處理和蒐證? 車禍訴訟律師 / 車禍訴訟律師推薦 / 台北車禍訴訟律師 / 台北車禍訴訟律師推薦 / 新莊區車禍訴訟律師 / 新莊區車禍訴訟律師推薦

🙋♀️:「律師,我出車禍了啊啊啊啊啊,我該怎麼辦?」
冷靜!
車禍是人生在世最可能遭遇的事故,就算耗費100%的心力迴避危險,也無法防止因他人疏失而導致的車禍。
無論如何,請各位至少弄懂這篇「車禍發生時的現場緊急處理SOP」。
意外發生的瞬間,就是檢驗所知所學的時刻!
車禍的第一時間該做什麼?──現場緊急處理SOP
一、停車!
切記,無論有沒有撞到人,一旦發生車禍事故就要停車,進行最低程度的緊急處理。
停車時也別忘記自保,請「熄火」、「開啟黃色警示燈」、「放置車輛故障標誌(三角警示牌)」,以防二次事故的發生。
如果現場無人受傷,請盡可能優先查看對方的車輛狀況──這是考量觀感的行為,如果開門下車只顧著自己的車,第一時間就會被人認為「自私」,能談好的事情也談不好了!【註:很多人進調解庭第一時間就是抱怨對方「只管自己」和「不聞不問」】
如果沒人受傷,而且車子還動得了,請在地上標繪事故位置,或以相機拍照蒐證,再將車輛移到路邊。
無人受傷的話,不移車還會被罰錢哦!
如果現場有人受傷呢?
二、緊急救助──撥打110緊急報案專線!
有人受傷了怎麼辦?
記得,只要現場有人受傷,無論哪一方都「不能移車」!
坦白說,就算您受過CPR或什麼其他訓練,我還是不建議貿然出手救助傷者,因為車禍致傷的樣態很多,有些直接影響人的脊椎或大腦,不宜輕舉妄動。
無論如何,第一時間都要撥打110或119報案。
這兩支報案電話分別由警政署和消防署負責,打哪一支都能叫到救護車,但因為有人受傷的車禍也需要報警,所以請各位勇敢地「撥打110」吧!
接下來就是留在現場,進行基本的現場蒐證,並找個安全的位置等待警方與救護車的到來。
三、警方到場前的現場蒐證──這裡「超重要」!
車禍發生後,最重要的不只是保留現場原樣,也要自己留存事實證據。
因此,除非已傷到無法動彈,請在撥打110報案之後立即掏出手機,將此時此刻的狀態完整拍攝或錄影存證!
此時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項現場證據:
- (一)各車之駕駛人與乘客:避免駕駛頂替。
- (二)傷者當下的傷勢。
- (三)事故車輛的位置。
- (四)事故車輛之損傷細節。
- (五)地面的散落物與事故痕跡(如煞車痕)。
- (六)周圍的商家與攝影機位置:未來蒐證之用。
此外,實務上確實存在著過於激動、具攻擊傾向之不理性駕駛人,一旦覺得自己有危險,請立刻躲回車內上鎖,直到警方到場。
四、警方到場後的配合
請記得,警察是來幫忙的,千萬別因為情緒緊張而口出惡言甚或暴力動粗,否則可能構成妨害公務罪。
警察到場後,會開始詢問事故當事人,也會拍攝現場照片。就算自己拍了很多,還是要敦促警察拍下「感覺很重要」的細節哦!警察會在詢問完畢後繪製「事故現場圖」,請務必確認圖上資訊(車輛位置、角度、標線等)100%正確才簽名。
警察完成全部流程,會開具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請確保自己收到這張單據,才算結束現場緊急處理哦!
Q:「律師,請問登記聯單上面記載的名字位置,代表過失程度的輕重嗎?」
A:「沒這回事,別被唬了。那純粹是承辦員警詢問的順序罷了。」
Q:「律師,我應該當場將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察嗎?」
A:「我建議不要整台交給他們,可以取得承辦員警的聯絡方式(如Line),回家後再取出影片檔傳給警察,以便確保自己手中留有一份證據。」
五、Then?解決現場處理,然後呢?
然後?當然還有很多要處理的事情囉。
車禍事故相當常見,但卻非常複雜,完成現場處理後還得面對是否提告、如何申請理賠及後續的賠償和解事宜,但那不是本文「現場緊急處理SOP」的範圍,請容我未來娓娓道來吧!
本文只是提供一種緊急處理意識,車禍事故千奇百怪,請不要輕易地認為自己能夠應付一切狀況哦。
切記,無論是看起來多簡單的車禍,也無論您是肇事者抑或被害者,遇到事故請即刻尋求專業協助!
「事必躬親終會氣急攻心,專業請交給專業的來。」
法律糾紛的複雜程度堪比人體,稍微有點變化,就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正如生了病大家會去看醫生一樣,遇到法律糾紛,建議還是找值得信賴的律師尋求專業諮詢,方能對症下藥,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無端損失比律師費更龐大的金錢或名譽損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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