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5億高中生之身分篇
事情發生在112年5月4日上午,台中市一名賴姓高中生和26歲夏姓男子登記同婚後2小時,竟於夏姓男子在北屯區的10樓住處墜樓身亡。而現年18歲的賴姓高中生才剛獲得父親生前過戶的30筆台中房地產,換算市價高達5億元,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出面控訴夏姓男子為了5億房產謀財害命。
而賴姓高中生離奇墜樓,其身世也隨即曝光,原來賴姓高中生其實是阿公與媽媽亂倫生下的孩子。
這個案子涉及的法律問題很多,我們今天就先來跟大家聊聊,賴姓高中生在法律上的身分到底是什麼。
賴姓高中生名義上的父親,是賴姓阿公的次子,為了方便辨識,我們在這裡稱他為「賴姓父親」。賴姓父親患有中度智障,所以賴姓阿公幫他配對一位印尼籍妻子,有生一個女兒,後來因故離婚。之後賴姓阿公又幫他配對了一位中國的妻子,也就是賴姓高中生的母親。之後翁媳亂倫,生下賴姓高中生。
依照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因為賴姓高中生的母親在懷孕期間,與「賴姓父親」的婚姻關係仍然存續中,所以法律上會推定賴姓高中生是「賴姓父親」的婚生子女。
那為什麼新聞上會說賴姓高中生是「賴姓阿公」已經認領賴姓高中生,賴姓高中生已經是「賴姓阿公」的兒子呢?
其實在正常情況下,「賴姓阿公」是沒辦法認領賴姓高中生的。因為依照民法第1065條的規定,必須要是「非婚生子女」,生父才能夠認領。而我們剛才有提到,依照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賴姓高中生會被「推定」為「賴姓父親」的婚生子女,既然是婚生子女,自然就沒辦法被生父,也就是「賴姓阿公」所認領。既然如此,為什麼新聞上還會說賴姓高中生已經是「賴姓阿公」的兒子呢?
這是因為「賴姓父親」與第一任印尼籍妻子所生的女兒,依照民法第1063條第2項規定,提起「婚生否認之訴」,也就是主張賴姓高中生其實是「賴姓阿公」與賴姓高中生的母親亂倫所生下的,並非「賴姓父親」的婚生子女。而這個案子經過法院判決確定之後,賴姓高中生的身分就不再是「賴姓父親」的婚生子女,而是非婚生子女。既然是非婚生子女,賴姓高中生的生父,也就是賴姓阿公,自然就可以依照民法第1065條認領賴姓高中生。從這個案例可以知道,有些法律關係會隨著某些條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所以建議大家,遇到相關的法律問題,還是要諮詢專業律師,而且一定要把案件事實完整地提供給律師,律師才有辦法做最適當的判斷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