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代筆遺囑必知重點:讓遺產繼承不再留下爭議
一位長者因手不便,於是請親友代筆,留下自己對財產分配的最後心願。然而,等到日後繼承開始,卻因為遺囑形式不合規定而遭法院認定無效,所有安排都付諸流水。
為了避免類似情況....您可以選擇「代筆遺囑 」
代筆遺囑就是遺囑人因為不便親自書寫,請他人代為書寫內容的一種遺囑形式。
(五種遺囑方式可參考 你寫遺囑了嗎? 一文)
依《民法》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須符合以下要件:
- 需有三位見證人同時在場
- 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
- 經遺囑人確認無誤後,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
🔹 為什麼會選擇代筆遺囑?
一般來說,長者或身體不便者,可能因為手抖、失明、或無法長時間書寫,或想讓整件事情更有保障,會考慮代筆遺囑。
🔹 實務爭點:代筆遺囑最常出問題的地方
- 見證人資格不符
- 例如:繼承人自己充當見證人,會被認為有利益衝突而無效。
- 簽名疏漏
- 若任何一位見證人或遺囑人未簽名,遺囑可能無效。
- 是否真正經過遺囑人確認
- 若日後繼承人主張「遺囑人根本沒聽清楚,也沒確認內容」,法院可能不採信遺囑效力。
代筆遺囑看似方便,但因為要件嚴格,實務上非常容易發生爭議,甚至被法院判定無效,導致立遺囑人的心願落空。
若您或家人有代筆遺囑的需求,建議盡早與本事務所預約諮詢,由律師協助確認流程與要件,才能避免未來繼承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