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曜專欄
被狗咬死能理賠,蚊子叮死卻不賠?關鍵差在哪!
被狗咬死能理賠,蚊子叮死卻不賠?關鍵差在哪!
有人出門散步,不料被野狗咬傷,染上狂犬病而死亡。又有人他去非洲旅遊,在當地被蚊子叮咬,因此染上瘧疾而死亡。兩個人皆有投保傷害險,哪種情況傷害險(意外險)會理賠呢?
一、傷害險(意外險)與意外事故
傷害險也有人稱意外險,指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契約。所謂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法院實務見解(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327號、104年度台上字第1036號民事判決)認為,人的傷害或死亡的原因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內在原因,另一種為外在事故。內在原原因通常指被保險人因染病、細菌感染、器官衰竭等身體內部因素導致的傷害或死亡;外在事故(意外事故),則是指內在原因以外的一切事故,事故的發生為外來性、偶然性,且不可預見。
傷害保險需要有外來突發事故的發生,並導致被保險人受傷或死亡,傷害保險的保險人才負賠償責任。
二、狗咬、蟲叮因此染病死亡,是否為外在事故?
但在案例中的情形,被保險人是先遭狗咬或蚊叮、接著染病後死亡,死亡原因都與疾病相關,傷害保險的保險人是否可以說被保險人的死亡,屬於內在原因而不是外在事故而拒絕理賠呢?
法院實務(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4年度保險上字第2號民事判決)見解認為,狗咬人因此染上狂犬病死亡,與蚊子叮人因此染上瘧疾死亡,兩種情況並不相同。狗咬人而感染狂犬病導致死亡,具有外來性、突發性及不可預見性,屬於外來的突發事故,傷害保險的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然而,蚊子叮咬在社會通念上,並不被認為符合外來性、突發性及不可預見性,且蟲媒傳染之傳染病,蟲媒僅為媒介性質,人體所受之傷害或死亡,係因於蟲媒所媒介的病毒、細菌,而非攻擊行為或生物本身之毒素。
所以蚊子叮咬因此感染瘧疾與動物類的外來攻擊並不相同,對於因蚊蟲叮咬感染瘧疾而死亡的人,傷害保險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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