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曜專欄
車禍律師教你,車禍處理SOP與保險理賠流程完整指南
車禍律師教你,車禍處理SOP與保險理賠流程完整指南
依照警政署統計資料,全國交通事故死傷數量呈現向上攀升趨勢,因交通事故衍生的刑事和民事糾紛,也是層出不窮,加上交通事故又牽扯到保險理賠,涉及的問題就變成三方面。
本篇文章提供車禍處理和保險理賠的SOP與注意事項,以便讀者遇到車禍事故時,能夠冷靜應對問題。
步驟1:確保安全
開啟危險警示燈,警告後方來車,並在車輛後方30公尺至100公尺處,放置車輛故障標誌(三角告示牌),以免發生後車追撞的二次事故。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車輛故障標誌放置的適當距離為:
- 高速公路:於事故地點後方一百公尺處。
- 快速道路或最高速限超過六十公里之路段:於事故地點後方八十公尺處。
- 最高速限超過五十公里至六十公里之路段:於事故地點後方五十公尺處。
- 最高速限五十公里以下之路段:於事故地點後方三十公尺處。
- 交通壅塞或行車時速低於十公里以下之路段:於事故地點後方五公尺處。
車內人員離開車道前往安全處所,避免在車道逗留。
步驟2:報警
撥打110報案,跟警方說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號、車種,有無人員傷亡、以及報案人的姓名和聯絡方式,報警後留在現場,除了避免遭訴肇事逃逸外,而且有機會符合刑法自首規定,減輕刑事責任。
報警後也可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備案,除了確認後續理賠申請程序和所需文件外,亦可請保險公司派員至現場協助處理。
警方到場後,會提供交通事故登記聯單,事故發生的7日後,可以跟警方索取交通事故現場圖和照片,事故發生的30日後,可以跟警方索取初判表,這些資料除了是申請保險理賠的必要文件外,也關乎肇事責任的認定,與後續民事求償息息相關。
步驟3:保留現場
在警方到場前,建議維持現場情況,以便警方採證,自身也可在車輛前後左右拍照,除拍攝撞擊點外,還包含地面剎車痕。
如在國道高速公路發生事故,在蒐證完畢後,可將車移動到路肩或避車彎,有助於降低二次事故的危險。
步驟4:立即就醫
如果有受傷或是身體不適的情形,建議立即就醫,並取得醫生診斷證明書。如就診後隔日仍身體不適,建議持續就醫。
車禍當下沒有立即就醫,而是隔數日後才就醫,並發現有腦溢血、骨裂等症狀,因並非車禍當日就醫,可能會遭質疑傷勢與車禍事故無關,而影響個人求償和保險理賠。
步驟5:通知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交通事故發生後,請記得要在5日內通知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是保險公司為了避免事故發生後蒐證困難,太晚通知對於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害,保險公司可以請求要保人或是被保險人賠償。在保險公司參與前,也請不要隨意達成和解,以後影響後續權益。
步驟6:蒐集證據
事故發生後,蒐集證據可分為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事故責任的釐清,可藉由行車紀錄器的提供、監視器調閱、車輛事故鑑定來釐清事故責任,第二個層面是損害賠償的釐清,藉由車禍所產生的費用收據的累積,以便後續調解或訴訟求償和申請保險理賠之用,如醫療費用單據、診斷證明書、計程車代步費用收據、修車估價單、車輛維修發票等。
步驟7:申請調解/提起訴訟
車禍所發生的民事損害,請記得在知悉損害和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請求損害賠償。如果是過失傷害案件,也請留意刑事告訴時間為6個月,需要事故發生的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
民事損害賠償的請求有兩種方法,第一種是等檢察官起訴後才對肇事者究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第二種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優點在於不用繳交裁判費,但是缺點在於對於車損的部分,因毀損罪限於故意行為,所以無法藉由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而且如果檢察官在事故發生經過2年後才起訴,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會超過失效,被害人將求償無門!而且還有等待檢察官起訴期間肇事者脫產的風險!
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的優缺點則相反,需要先繳交一筆訴訟費用給法院,但優點則為被害人還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免肇事者脫產不賠償,又可避免擔心檢察官偵查時間超過2年影響求償時效的困擾。
如您有交通事故的法律或是保險問題,可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協助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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