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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是公訴罪嗎?刑事訴訟律師,刑事訴訟律師推薦
✅ 1. 重傷害罪或一般傷害罪(非告訴乃論,= 公訴罪)
以下情況,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檢察官可直接起訴,即使被害人未提告也會偵辦:
- 重傷害罪(刑法第278條): 例如導致殘廢、失明、失語、流產等
- 一般傷害罪(刑法第277條第1項): 用暴力造成他人身體或健康損害(例如打人打到骨折、頭破血流等)
✅ ⚖️ 這些案件屬於公訴罪,警方與檢察官收到報案或掌握證據後,可以主動偵辦與起訴,不需要被害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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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傷害罪(刑法第277條第2項)– 告訴乃論罪
如果是情節輕微(例如打一下沒造成明顯傷害),就可能屬於:
- 輕傷害罪(告訴乃論)
- 必須被害人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否則檢警不能主動偵辦
✅ 判斷標準簡易說明:
傷害程度 | 是否公訴罪(非告訴乃論) | 是否需被害人提告 |
重傷(殘廢等) | ✅ 是 | ❌ 不需要 |
一般傷(流血、骨折) | ✅ 是 | ❌ 不需要 |
輕微傷(瘀青、紅腫) | ❌ 否(告訴乃論) | ✅ 需要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 |
📌 實務補充
即使是告訴乃論案件,如果有錄影、醫院證明等證據,也建議報警並就醫存證
輕傷害若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法院可考慮從輕處罰或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