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曜專欄
親人過世,敢動他帳戶的錢嗎?家事律師提醒,不懂這點恐揹刑責,夫妻更易踩雷!預防及遺產規劃
親人過世,敢動他帳戶的錢嗎?家事律師提醒,不懂這點恐揹刑責,夫妻更易踩雷!預防及遺產規劃
一、法律盲點:為何不能直接提領過世親人的錢?
權利能力終止:人一旦死亡,法律上的「權利能力」便隨之終止。這表示死者的姓名和帳戶都不能再被使用,其財產會立即轉變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遺產。
配偶不一定是唯一繼承人:雖然配偶是法定繼承人,但若死者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在世,他們也具有繼承人身分,除非死者無子女、父母也已不在、且無兄弟姐妹或祖父母,配偶才能成為唯一繼承人。因此,在未獲得全體繼承人同意前,配偶無法單獨動用遺產。
配偶關係不代表具有代理權:即使配偶間依民法第1003條規定具有日常家務代理權或是生前有授權得代理,但夫妻關係於一方死亡後,生前的代理權也隨之終止。這代表配偶不能再像生前那樣替死者領錢來支付房貸、家用或醫療費用。
二、直接動用遺產的法律風險?
偽造文書罪:因為死者的名字已不能使用,任何以其名義進行的交易都可能構成偽造文書。
詐欺罪:銀行若知道帳戶持有人已過世,通常不會允許提領帳戶款項。因此,在未告知銀行實情的情況下擅自提領,可能構成詐欺罪。
侵占罪:將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財產據為己有,也可能構成侵占罪。
三、繼承遺產正確的處理流程與預防爭議的方法
正確的處理流程-完成繼承法律程序
完成繳納遺產稅或取得遺產稅免稅證明。
必須取得「全體繼承人的同意」,才能動用遺產。如果繼承人對於遺產分配無法達成共識,則必須藉由訴訟解決紛爭,在訴訟結果確定前,仍不得動用遺產。
四、預防紛爭的方法
預立遺囑:這是最重要且有效的方法。死者可以在生前立下遺囑,明確指定財產的分配方式。更重要的是,可以指定配偶為「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依法律規定,有權力處理所有遺囑相關事務,無須透過其他繼承人的同意。這能確保配偶在逝者過世後能合法且順利地處理財產,包含提領死者銀行帳戶內的款項。
保險規劃:透過保險規劃,可以在死者過世時,讓配偶直接向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保險金的領取不需要經過其他繼承人同意,並可作為繳納遺產稅、預留生活費用或緊急預備金之用,大幅減輕生存配偶的財務壓力。
預作財務規劃:配偶雙方可討論將部分資金預留在彼此帳戶內,以減輕臨時的經濟負擔。
五、家事律師推薦:結論及建議
提早進行財務與法律安排,尤其是預立遺囑和做好保險規劃,是為了家人留下的愛與保護,避免將來可能發生的經濟壓力及法律紛爭。
繼承有賴事前規劃,才能讓生後圓滿,有相關資產傳承、遺產節稅規劃等問題,建議找專業家事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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