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兼差變人頭帳戶-不起訴

【案情】
當事人某日在網上看到兼差廣告,徵求線上文書處理人員專員稱需當事人幫忙作為代理商,並在網路購物平台開設帳號綁定銀行帳戶,供公司經營賣場、收取貨款
當事人查詢對方提供的公司資料、合約等,發現確實有商業登記,因而信以為真
直到當事人接到銀行通知,始知悉帳戶遭詐騙集團當作人頭帳戶利用,故遭凍結
後當事人遭告訴人提告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罪等
律師策略
1.向檢察官說明當事人無主觀犯意2.整理有利證據並撰寫刑事答辯狀說服檢察官
案件結果
案經新北地方檢察署採認律師上開主張,而為被告「不起訴」處分。聯繫本所
有誤信網路兼差廣告而交付帳戶嗎?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被告、幫助詐欺、幫助洗錢
請立即聯繫本所線上法律諮詢
睿勝聯合法律事務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