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未發現事故便離開現場 遭控肇事逃逸-不起訴|台北律師事務所|中正區律師事務所

【案情】
當事人某日開車在路上,準備向右變換車道此時,與右後方直行的客車發生擦撞
因事故當下沒有發生巨大聲響,且右後方的客車不在當事人視野前方
因此,當事人並未發現有擦撞發生,便沒有下車察看就離開現場
後遭告訴人提告肇事逃逸罪
當事人為證明自己的清白而向睿勝求助
律師策略
1.向檢察官說明當事人無主觀犯意對於告訴人受傷情事並不知悉,並非故意離開現場
2.整理有利證據並撰寫刑事答辯狀說服檢察官
證據顯示當事人與告訴人之擦撞痕跡並不明顯、擦撞力道不大,難以察覺
案件結果
案經臺中地方檢察署採認律師上開主張,而為被告「不起訴」處分。聯繫本所
有被指控撞到人沒停車嗎?肇事逃逸罪、車禍、過失傷害
請立即聯繫本所線上法律諮詢
睿勝聯合法律事務所
-
多次傳訊息給前任 遭控違反跟騷法-不起訴
被告為原告的前男友
二人分手後,被告多次透過臉書、Line等聯絡原告,內容多是被告想和原告聯絡、表達愛意等,並假借還物品的名義接近原告出入的場所
後原告因為被告傳送的訊息感到心生畏懼,因而對被告提起告訴,指控被告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強制罪、恐嚇危安罪等 -
協助行人移至路旁後離去 遭控肇事逃逸-緩刑
被告某日騎機車與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受傷
被告在協助行人移到路旁後便離開現場
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被告被控為肇事逃逸罪
-
搭電梯被指控性騷擾-不起訴
當事人某日搭乘電梯,因電梯內人潮眾多,彼此間的距離都很靠近
因此,當事人在電梯裡檢查包包時,並不知道自己的手肘碰到告訴人胸部
告訴人先在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並經公司內部認定不成立性騷擾案件,轉而向法院提告提告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