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曜專欄
冷氣害你家變水簾洞?樓上漏水別認栽!律師教你這樣討賠償!
冷氣害你家變水簾洞?樓上漏水別認栽!律師教你這樣討賠償!
甲為某社區大樓8樓房屋的住戶,乙為甲樓上的住戶,兩人房屋位置互為上下關係。某日,甲發現其8樓房屋屋內廁所、客廳平頂漏水,而經技師人員查看後,判斷是乙在外牆安裝冷氣導致所貼附的方塊磁磚有裂縫,雨水由此裂縫滲入,日積月累造成漏水,如果要修復,估計所需費用為12萬元,而且需要進入乙的房屋內,乙可不可以拒絕甲進入乙的房屋內修繕呢?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住戶於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依照前述規定,甲基於修繕之原因有進入乙房屋內之必要,乙不得拒絕甲進入其房屋。此外,乙在外牆安裝冷氣導致方塊磁磚有裂縫所造成的漏水損害,甲還可以請求乙賠償。
提醒!
如果乙持續拒絕甲進入房屋內修繕和支付修繕費用,甲可提起訴訟和請求強制執行,關於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維護、修繕的規定,亦可明文在規約之中讓區分所有權人都清楚瞭解,有關於規約訂定、漏水修繕等法律問題,建議向專業律師諮詢。
-
回家路卡關?狹小巷弄下的「袋地通行權」,保障你的歸家之路!
依據《民法》第787條的「袋地通行權」規定,即使土地並非完全無路,但若因通行困難而無法進行通常使用(即「準袋地」),亦可主張此權利。此項權利旨在促進土地利用,而非僅為追求便利或捷徑。
-
簽了字想反悔?「契約審閱期」不是你賴帳的藉口!
屋主委託房仲售屋,成功後卻主張契約未給予審閱期而無效,企圖規避服務費。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應提供30天審閱期,企業經營者以條款要求消費者放棄該權利則無效。然而,若消費者在簽約時已了解條款內
-
不動產「借名登記」是陷阱?小心出名人擅賣、拒還,你的財產可能不見!
不動產「借名登記」是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常見於隱藏財產目的。然而風險極高,出名人可能擅自處分不動產,即便買方知情仍屬有效,借名人無法討回。出名人也可能拒絕返還,借名人需負舉證責任,證明借名關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