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曜專欄
房東這樣做?小心違法!租屋族必懂的6大權益大公開!新竹法律事務所/竹北法律事務所
房東這樣做?小心違法!租屋族必懂的6大權益大公開!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俗稱租賃專法)從2018年上路至今,內政部也因應新法上路和配合2023年2月的修法,修改了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以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而本篇文章中整理出六點,對於房客承租住宅使用時需要注意的重點。1.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報房租支出。
2.房東不得禁止房客遷入戶籍。
3.房東不得在契約記載增加的稅賦由房客負擔。
4.房東提前終止租約,需依法定期限提前書面通知。
5.房東應確保房屋可正常使用,並應在房客承租前,說明他負責的修繕項目和修繕範圍。
6.住宅租賃契約適用消保法,遇到租賃糾紛,可利用消費爭議調解。
建議承租人在承租前,確認房東提供的租賃契約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遇到租賃相關爭議,可向律師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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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屋還地官司的反轉:管委會「管理權」不等於「拆除權」?從最高法院 114 年度台上字第 1197 號判決談起
公寓大廈土地被佔用,鄰居提告要求拆除圍牆、游泳池等設施,法院判決管委會敗訴?本文深入解析「事實上處分權」與「權利濫用」兩大關鍵,探討管委會是否真有權拆除違建,並提供住戶與管委會的訴訟策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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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住宅地卻變農業區?最高法院: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買賣房屋時,土地使用分區與契約約定不符,買受人該如何主張權利?本文透過最高法院真實案例,解析為何法院推翻原審見解,強化對買受人的保障。並提供買賣雙方在土地交易中的建議,例如:購地前詳查圖資、契約條款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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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當管委會委員要罰 5,000 元?法院判決:社區規約這條無效!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的職務是否可以透過罰款來強制?法院判決指出,強制住戶擔任管理委員並設有「職務辭讓金」的規約條款無效。本文將分析判決理由,強調社區自治的界線,並建議尋求專業法律諮詢,確保社區規約合法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