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聲明
本網站僅提供窩客幫資訊參考平台, 並不涉入其中任何諮詢、交易。本網站對各該窩客幫相關資訊亦不作任何實質或形式上之審查。本網站中所載一切窩客幫的資訊、文字、照片、圖形 、產權、廣告內容、或其他資料(以下簡稱『內容』)。無論其為公開張貼或私下傳送,若有不實或違法情事,均為『內容』提供者之責任,窩客幫概不負責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弘曜法律事務所-律師推薦,律師事務所,新竹律師推薦,新竹律師事務所,
弘曜專欄
小心!住商大樓隱藏陷阱:這份「私下約定」比官方使用分區還管用!

小心!住商大樓隱藏陷阱:這份「私下約定」比官方使用分區還管用!

某社區大樓共11樓,1至2樓使用執照記載可作為事務所或是其它商用用途,其他樓層使用執照記載僅可供住家用。但建商銷售大樓時購屋者強調此為純住宅,不會有商用,購屋者見到建商強調是純住宅後覺得符合自身需求,於是購買房屋,建商並於買賣契約中記載,1、2樓的購屋者只能做住宅使用不可以作為商用。但建商後續並未變更1、2樓使用執照,出售1、2樓給其他購屋者後,其他購屋者將1、2樓出租給第三人作為補習班使用,而遭社區管理委員會阻擋,管理委員會並做成住戶決議增訂規約,本社區大樓應以純住宅作為用途,不得以非住宅(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商用用途)之用途使用,此住戶決議和增訂之住戶規約是否合法呢?

法院實務見解認為,案例中的重點為,1、2樓的購屋者,於向建商購買房屋時,是否知道建商有與大樓已購戶約定此大樓1、2樓只能做住宅使用,如於買賣契約中有此約定,縱使使用執照中記載1、2樓可做為商業使用,購屋者仍受約定拘束,不可以將1、2樓出租給商用,而住戶決議和新增規約,也只是將建商與購屋者間的買賣契約具體明文於規約之中,並無違法。

提醒!

大樓的購買和承租,請留意買賣契約和規約約定,以免於購買或承租後才發現問題,而大樓管委會與建商交接時,也請留意當初買賣合約之記載和點交事項,建議有相關法律問題,可向專業律師諮詢。

參考資料: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重上字第540號民事判決。

相關文章
弘曜法律事務所-律師推薦,律師事務所,新竹律師推薦,新竹律師事務所,
電話 : 03-6575067 連絡人: 馮鈺書 地址 : 縣政九路135巷32號3樓 信箱 : hongyao388@gmail.com

  • 服務項目

    家事訴訟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律諮詢

  • 特別關鍵字

    律師推薦,新竹律師推薦,竹北律師推薦,苗栗律師推薦,律師事務所,新竹律師事務所,竹北律師事務所,苗栗律師事務所,壽險規劃師推薦,新竹壽險規劃師推薦,竹北壽險規劃師推薦,苗栗壽險規劃師推薦,保險規劃師推薦,新竹保險規劃師推薦,竹北保險規劃師推薦,苗栗保險規劃師推薦,原住民法律諮詢,原住民律師,原住民律師推薦,新竹原住民法律諮詢,新竹原住民律師,新竹原住民律師推薦,竹北原住民法律諮詢,竹北原住民律師,竹北原住民律師推薦,保單規劃,保單健檢,保險推薦,新竹保單規劃,新竹保單健檢,新竹保險推薦,竹北保單規劃,竹北保單健檢,竹北保險推薦,人身險規劃,新竹人身險規劃,竹北人身險規劃,醫療險規劃,新竹醫療險規劃,竹北醫療險規劃,保險理賠,保險免費諮詢,新竹保險理賠,新竹保險免費諮詢,竹北保險理賠,竹北保險免費諮詢,企業保險規劃,新竹企業保險規劃,竹北企業保險規劃,團體保險規劃,新竹團體保險規劃,竹北團體保險規劃,民事律師推薦,新竹民事律師推薦,竹北民事律師推薦,刑事律師推薦,新竹刑事律師推薦,竹北刑事律師推薦,家事律師推薦,新竹家事律師推薦,竹北家事律師推薦,不動產律師,新竹不動產律師,竹北不動產律師,車禍訴訟律師,新竹車禍訴訟律師,竹北車禍訴訟律師,債務律師推薦,新竹債務律師推薦,竹北債務律師推薦,財產繼承律師,新竹財產繼承律師,竹北財產繼承律師,節稅規劃,新竹節稅規劃,竹北節稅規劃,中小企業法律顧問,新竹中小企業法律顧問,竹北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勞資訴訟律師,新竹勞資訴訟律師,竹北勞資訴訟律師,勞資訴訟顧問,債務訴訟律師,醫療保險規劃,車險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