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曜專欄
繼承土地卡地上權?不動產律師教你一招解決!新竹律師/竹北律師
繼承土地卡地上權?不動產律師教你一招解決!
A繼承了一筆土地,卻發現該筆土地被設定地上權給一名不認識的B,而且設定時間是早在他出生的數十年前,A該怎麼做才可以塗銷地上權呢?
一、什麼是地上權?
地上權指的是權利人有在土地上下使用土地之權。而且地上權又可分為普通地上權(民法第832條)與區分地上權(民法第841-1條),差別在於區分地上權有限制使用的土地範圍,而普通地上權則是有權使用土地的全部範圍。
二、地上權可以塗銷嗎?
地上權經地上權人同意,當然可以塗銷登記。但現實往往遇到的是繼承人繼承一筆祖先留傳下來的土地,但是這筆土地在數十年前被設定給第三人,經過多年後那個第三人可能早就死亡,而且找不到這個人和他的繼承人,可是因為這筆土地被設定地上權,導致繼承人難以使用和處分這筆土地。在這種情況,土地所有人可依民法第833-1條規定提起「塗銷地上權訴訟」,藉此塗銷土地設定的地上權,避免土地荒廢、增加土地利用。
例外就是民國45年12月31日前所登記之地上權,土地所有權人可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9條第1項的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塗銷地上權,但這種作法有面臨遭地上權人求償之風險。
三、結論及建議
土地所有權人發現繼承的土地遭設定給第三人,歷時久遠也不知道第三人的身分時,可藉由提起「塗銷地上權訴訟」塗銷地上權,得到所有權乾淨的土地。
塗銷地上權訴訟並不好打,並且準備的資料繁雜,建議有相關問題,可尋求專業不動產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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