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哪些人的暴力行為可能構成「家庭暴力」?
1️⃣現在或曾經有婚姻關係的人。即夫妻、前夫妻。
2️⃣現在或曾經有同居關係的人。
3️⃣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例: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
4️⃣現在或曾經有直系姻親關係的人,例:媳婦與公婆、女婿和岳父母、離婚媳婦與前公婆、離婚女婿與前岳父母。
5️⃣有四親等內旁系血親關係的人,例:兄弟姊妹、伯叔姪、外甥舅…
6️⃣現在或曾經有四親等內旁系姻親關係的人,例:叔嫂、伯嬸等…
7️⃣現在或曾經有家長家屬或家屬關係的人,例:繼父母與繼子女、繼子女彼此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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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遇到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步驟1️⃣:撥打110或113
步驟2️⃣:及時就醫&驗傷、保全證據
步驟3️⃣:聲請保護令
如果您現在或曾經遭遇家庭暴力,希望訴請離婚或想要詢問相關問題,請聯絡本所,讓律師陪伴您度過婚姻困境! -
家庭暴力的形式,可分為下圖3種類型。
✅家庭暴力的形式,可分為下圖3種類型。
如果您現在或曾經遭遇家庭暴力,希望訴請離婚或想要詢問相關問題,請聯絡本所,讓律師陪伴您度過婚姻困境🥹。 -
共同監護中,主要照顧者的權限
問:「律師~離婚後小孩監護權由雙方共同行使,約定我方擔任主要照顧者,我方的權限有哪些呢?」
答:「在不影響未成年子女權利或義務之重大事項,可以交由主要照顧者單獨決定,但於影響未成年子女權益之重大事項時,應由父母雙方同意,而不得僅交由主要照顧者單獨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