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
【案例回顧——帳戶遭盜用身陷洗錢案,一審成功平反】
當事人因病住院,在意識模糊的情況下請親友用自己的提款卡領錢救急。
沒想到,提款卡被拿走後竟被盜用來收取詐欺贓款,當事人在偵查中雖然極力辯解自己當時在醫院病危,但還是被檢察官以洗錢罪名起訴!
案件進到第一審後,當事人向律師求助,在與當事人詳細面談了解案情真相,又調閱到相關就醫紀錄、病歷、傳喚相關證人,並在辯護書狀裡詳細比對每一筆贓款提領時間與當事人住院時間,證明當事人在贓款被提領期間確實住院且昏迷。
終於在強有力的證據配合書狀論述下,在第一審成功為當事人洗脫冤屈
其實,檢察官與法官依照刑事訴訟法本就應注意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但實務上由於檢察官與法官的案量太多,無法顧及每個細節,因此還是需要靠被告與律師努力提出有利被告的佐證,並用書狀將事實、證據、法律三者緊密結合論理,才能緊握住每個爭取被告清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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