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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免除返還代墊扶養費】
【免除返還代墊扶養費】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當事人之父親於當事人年幼時即時常夜不歸宿、賭博酗酒,更因欠債而使家中房屋遭法拍,雖父親曾負擔過家中支出,但卻未曾陪伴當事人成長。直至當事人國中時期父母離異,高中時期父親便再取一位太太並從此與當事人斷絕往來。
不料10幾年後,當事人卻收到父親過世、父親現任妻子對當事人提出返還代墊扶養費的告訴,父親現任妻子(即原告)請求當事人返還她為當事人代墊的父親高額醫藥費與生活費,並提出許多父親過世前住院與購買醫療用品之單據,指訴當事人明明收入豐厚,卻對於貧困重病之親生父親不聞不問等事。
最終法院判決父親有足夠財產可以維持生活,所以當事人不必返還原告代墊的扶養費與醫藥費。
📌本案重點是什麼?
- 當事人是否有扶養親生父親的義務?
- 當事人父親是否有受扶養的必要?
🔎案件分析
- 當事人有扶養親生父親的義務:
- 當事人父親是否有受扶養的必要:
查本案件的父親因罹癌而提早退休,所以原告主張父親已經沒有謀生能力需要當事人扶養,但是本所律師查閱父親財產資料卻發現父親有領取退休金以及社會補助,並且於另案曾自承月收入2萬元,所以不符合「沒有足夠的財產可以維持生活」的規定,法院便判決本所當事人不須負擔扶養父親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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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妨害自由】台北律師推薦|板橋律師事務所|板橋刑事律師|板橋律師
被告於違犯妨害自由案時因有人頭帳戶案之前科紀錄,所以無法宣告緩刑;而當事人所涉犯的妨害自由案件,因行為人為三人以上,為涉犯刑法第302條之1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此法定刑屬於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如此一來將導致雖當事人所涉犯情節最輕,然因無法緩刑而須入監服刑,有輕重失衡之處,故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後,給予當事人六個月之刑度,使當事人雖不得易科金,仍可易服勞動服務,如此毋庸入監服刑,可在外好好反省並照顧罹癌之長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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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侵害配偶權】台北律師推薦|台北律師事務所|台北民事訴訟律師|台北家事律師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當事人與丈夫自年輕時相愛並結婚,婚後兩人育三名女兒,夫妻間雖偶有爭執,但通常也很快就會和好,感情一直算是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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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詐欺】台北律師推薦|台北律師事務所|台北刑事訴訟律師|台北法律諮詢
近年來詐騙猖獗且手法一直推陳出新,讓人防不勝防,被騙當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