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傳送打碼的影像就可以嗎?>
然而小明因為不滿阿美提出分手,
因此將阿美的清涼照以打馬賽克的方式上傳到公開的論壇上,
小明認為有把照片打上馬賽克就不屬於刑法第10條規定的性影像,
就不會成立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但真的是這樣嗎?
讓劉哥來跟大家說說。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劉耀鴻律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一段80號12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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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羈押但最終無罪,是否可以請求補償?>台北刑事律師/中正區刑事律師
小美因為刑事案件而遭羈押,
但最終獲得無罪判決,
小美覺得自己白白被限制行動自由,
請問小美被羈押的這段時間是否可以請求補償呢? -
<傳送打碼的影像就可以嗎?>台北刑事律師推薦/中正區刑事律師推薦
小明和阿美是一對交往中的情侶,
然而小明因為不滿阿美提出分手,
因此將阿美的清涼照以打馬賽克的方式上傳到公開的論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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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愷愷條款三讀通過>中正區刑事律師推薦/台北刑事律師推薦/中正區刑事訴訟律師/台北刑事訴訟律師
大家還記得1年多前轟動社會的愷愷案嗎?
兩位保母毫無人性地對於可憐的愷愷進行凌虐,
最終導致愷愷來不及體驗這世界的美好就成了小天使,
立法院為了避免未來再有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