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傳送打碼的影像就可以嗎?>
然而小明因為不滿阿美提出分手,
因此將阿美的清涼照以打馬賽克的方式上傳到公開的論壇上,
小明認為有把照片打上馬賽克就不屬於刑法第10條規定的性影像,
就不會成立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但真的是這樣嗎?
讓劉哥來跟大家說說。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劉耀鴻律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一段80號12樓之1
☎️諮詢電話:(02)2366-0111
📱諮詢Line:https://line.me/ti/p/vqq5kMPrTP
#刑法 #剩餘財產分配 #性影像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影像罪 #立法院 #立法理由 #法律 #法律知識 #律師 #劉耀鴻律師 #劉哥的律師日記 #law #lawyer #attorney #attorneyatlaw





-
<傳送打碼的影像就可以嗎?>
小明和阿美是一對交往中的情侶,
然而小明因為不滿阿美提出分手,
因此將阿美的清涼照以打馬賽克的方式上傳到公開的論壇上,
-
<愷愷條款三讀通過>中正區刑事律師推薦/台北刑事律師推薦/中正區刑事訴訟律師/台北刑事訴訟律師
大家還記得1年多前轟動社會的愷愷案嗎?
兩位保母毫無人性地對於可憐的愷愷進行凌虐,
最終導致愷愷來不及體驗這世界的美好就成了小天使,
立法院為了避免未來再有這 -
<不想要被關、繳錢,可不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阿明因為觸犯刑法而被宣告3個月的有期徒刑,
但阿明不願意入監服刑,
於是詢問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免去牢獄之災,
其實刑法中對於輕微的犯罪是有規定可以聲請易服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