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裝潢沒做好,能不付尾款嗎?】律師推薦,台北律師推薦,大安區律師推薦
遇到這種情況,關鍵在於:是否能證明對方施工瑕疵且已違約。
根據《民法》第507條,若承攬人交付的成果不合約定,定作人(屋主)可要求修補或減價,情況嚴重者,甚至可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 實務建議:
1. 拍照紀錄所有瑕疵(可請第三方驗屋)
2. 發函(Email 或存證信函)要求限期改善
3. 若對方未改善,可依法解除契約、不支付尾款,並保留求償權利
避免私下爭吵,留下文字證據,未來法院才看得見你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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