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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告贏了也拿不到錢?您該認識的訴訟武器:「假扣押」
【前言】
上一篇文章(勝訴了就可以馬上拿到錢嗎?)我們談到,勝訴後還需要透過「強制執行」才能真正拿到錢。但如果在這漫長的訴訟過程中,對方早就脫產,那該怎麼辦?其實,法律提供了一個能「先發制人」的武器,那就是在起訴前或訴訟中,先一步扣押對方財產的「假扣押」程序。
【案例分享】
甲先生找了乙公司為新家做油漆工程,沒想到完工不到半年,牆面就出現大面積龜裂、剝落。乙公司不僅拒絕修繕,甚至開始迴避失聯,讓甲先生求助無門。在諮詢律師後,甲先生接受建議,在提起訴訟以前,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並成功查封了乙公司的不動產。在財產被查封的壓力下,原本避不見面的乙公司代表馬上回到談判桌,最終雙方調解成立。甲先生只用不到一年的時間,就獲得了全額的修繕賠償!
如果沒有先採取假扣押,甲先生可能還要經歷數年的訴訟消耗戰,甚至面臨勝訴後也拿不到錢的窘境。
【「假扣押」是什麼?為什麼它這麼有效?】
一、什麼是「假扣押」?「假扣押」的「假」字,不是指真假,而是「暫時」的意思。它是在官司有結果之前,就暫時查封並扣押對方財產的法律程序。這樣做的最大好處,就是能有效防止對方「脫產」,確保您在勝訴後,還有財產可以執行。
二、聲請假扣押,為什麼需要提供「擔保金」?
為了避免這項權利被濫用,法院會要求聲請人提供一筆「擔保金」(實務上大約是請求金額的1/3)。擔保金是法律規定的,用意是擔保未來聲請人若敗訴,對方因為這段期間財產被扣押所受的損失。
雖然需要先準備一筆資金,但如案例所示,財產被扣押的壓力,在訴訟上往往能為聲請人帶來奇效,甚至省下龐大的訴訟成本與時間。
三、什麼情況下可以聲請「假扣押」?
當然,並不是所有狀況都適合聲請假扣押,依法必須要符合「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的要件,白話來說,就是要有對方可能會脫產的跡象。法院通常會考量以下幾種情況:
- 對方有具體脫產跡象。
- 對方經催告後仍拒絕付款。
- 對方財務狀況不佳或惡化。
【結語與行動呼籲】
從以上案例可知,適時運用「假扣押」,不僅能保全您未來的債權,更有機會成為談判的有力籌碼,迫使對方正視問題,讓糾紛更快落幕。不過,每件案件的條件都不同,是否適合聲請假扣押,以及擔保金的數額等,都需要與整體的訴訟策略環環相扣。如果您正在擔心打贏官司也拿不到錢,歡迎立即諮詢專業律師,由我們為您量身評估最佳策略,守護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