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
【營業秘密法】公司的獨門秘方被員工帶走怎麼辦?認識營業秘密三要件 /朱崇佑律師
一、案例
位於嘉義縣大林鎮的「大林精釀醬油廠」,以其獨特甘醇的風味聞名。其成功的關鍵,在於一組傳承數代、自行培養的「黃金麴菌」,以及一份詳細記載發酵溫度、時間、濕度控制及特殊原料比例的「百年古法釀造SOP」。這份SOP被張老闆標示為「極機密」,並與菌種樣本一同存放在只有他自己和首席釀造師阿發能進入的恆溫實驗室的保險箱中。阿發任職時,也簽署了包含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的勞動契約。
張老闆想知道: (一) 醬油廠的「黃金麴菌」和「釀造SOP」,在法律上可以被當作「營業秘密」來保護嗎?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二) 公司所採取的門禁、上鎖、簽署保密協議等措施,在法律上有什麼意義?這跟成為營業秘密的要件有關嗎?
二、法律分析
許多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並非來自於公開的專利,而是來自於不為人知的秘密資訊。我國營業秘密法即是為了保護這些有價值的商業資訊而設。
(一) 營業秘密之三大法定要件 (營業秘密法第2條)
要使一項資訊被法律認定為「營業秘密」,它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法定要件。這三者缺一不可。
1.秘密性 :
定義: 該資訊必須「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也就是說,它不是公開的資訊,也無法透過普遍的管道輕易探知。在相關技術或專業領域中,仍屬於秘密。
案例適用: 「黃金麴菌」是獨家培養,而「百年古法釀造SOP」僅有極少數人(張老闆與阿發)知悉,並未對外公開,符合秘密性的要求。
2.經濟價值性 :
定義: 該資訊需「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這份秘密能為所有權人帶來競爭優勢,或若被競爭者知悉,將損害所有權人的經濟利益。
案例適用: 正因為這套釀造秘密,使得大林精釀醬油廠的產品風味獨特,能在市場上脫穎而出,帶來可觀的營收與商譽。這份秘密顯然具有高度的經濟價值。
3.合理之保密措施:
定義: 這是最關鍵也最常被忽略的要件。營業秘密的所有人,必須主動採取了一些合理的措施來維護其秘密性。法律不保護那些連所有者自己都不在乎、隨意放置的「秘密」。
何謂「合理」? 法院會依個案情況判斷,但常見的措施包括:
物理措施: 將文件或物品上鎖、設置門禁、劃定管制區、隔離存放。案例中的保險箱和恆溫實驗室門禁即是。
管理/人事措施: 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NDA)或競業禁止條款、對接觸機密者進行管制與告誡、在機密文件上標示「機密」、「限閱」等警語、建立完善的離職程序。案例中要求阿發簽署保密條款,並將SOP標示為「極機密」,都是重要的保密措施。
技術措施: 對電子檔案進行加密、設定存取權限、監控異常存取記錄等。
案例適用: 張老闆採取了物理、人事等多重防護,這些措施足以向法院證明,他已盡到「合理之保密措施」義務,將這些資訊視為珍貴的營業秘密在保護。
結論:
因為醬油廠的秘方與SOP同時滿足了「秘密性」、「經濟價值性」及「合理保密措施」三大要件,故在法律上構成受保護的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是企業的無形資產與命脈,它不像專利有期限,只要能持續保密,就能永久受到法律保護。然而,這份保護並非憑空而來,而是建立在企業主動、持續且「合理」的保密措施之上。唯有將保護營業秘密內化為企業文化與日常管理的一部分,才能真正築起一道堅實的法律防線,捍衛得來不易的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