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罪證確鑿的性侵誣告案
以下只是一個格外奇特的性侵誣告案。請勿以單一個案推論其他性侵或誣告的案件。【除非看到全部證據,否則我們沒有立場去臆測任何一案的真相。】這是我當檢察官多年學到的最重要的一課! 而且這案之所以難忘,就是因為絕大多數性侵案的真相都不是這麼容易判斷。
這位女性被害人指稱跟網友約好去旅館外拍,有說要穿著性感服飾跟拍攝大尺度裸露的照片與影片,沒想到約拍攝影師後來就在房間對她性侵。
一開始偵辦的檢察官其實已經不起訴。最重要的證據就是對話紀錄顯示,該女子指稱遭性侵後,不但跟攝影師約好隔天再拍攝,還要求攝影師隔天來接她,而隔天攝影時間結束後,再要求攝影師載她去跟朋友約好的地點。對話過程中女生不但沒有指責攝影師對她性侵,還一直問對方拍攝成果是不是很讚,以後要不要再約她等等。
但該女子不滿檢察官不起訴,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就到了我手上。我忘記了高檢署發回的理由,因為反正發回理由也常常莫名其妙。但總之我只能再傳被害人跟被告,看看還有何證據可查。
但這一回,被告自信滿滿地出現了,他說他清楚記得有拍攝與女子性交當下的影片,但因為女子過了好長時間才提告,他之前偵查時遍尋不著。而現在他終於找到了!
因為檔案實在太大,他上傳雲端並給我密碼。一看難忘,因為檢察官生涯中這麼罪證確鑿的影片證據真的不多!
影片中清楚看到女子本來就已經穿著非常輕薄,然後自己躺到床上,對攝影師說類似「要不要上」之類的話。攝影師問真的可以嗎?女子於是自己脫掉了僅存的薄紗,全身赤裸。攝影師很興奮地迎上去,女子還指示他方向跟位置…然後攝影師說,那這可以繼續拍嗎?女子輕笑,對著攝影鏡頭說:那這是可以收錢的吧?攝影師連番說好,又跳下床去橋角度,繼續拍攝性交過程…
這個性侵案件我當然同樣不起訴了。而攝影師拿到不起訴處分書後,立刻去告了誣告。我忘了她後來被判刑多久,但我真心希望這樣惡意的性侵誣告不要再發生。因為它不但可能讓無辜之人背上重罪,更可能讓真正的性侵受害者害怕被歸為同類而不敢挺身而出!
但我一直很困惑,這女子來提告時,難道忘了她拍過這段影片,還對著鏡頭說過這些話嗎?
照片:事務所花園盛開的朱槿花
#前檢察官李淑珺律師
#0919820199
#官方LINE:@083dwj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