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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收費
刑事訴訟審級與審理流程
刑事訴訟主要處理國家刑罰權的行使,採三級三審制(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但部分案件設有特別救濟限制與簡化分流機制。
【偵查階段】 告訴 / 告發 / 移送 / 自首 ➔ 檢察官偵查 ➔ 起訴 /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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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審判程序】 【簡易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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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審 (地方法院) 第一審 (地院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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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審 (高等法院) 第二審 (地院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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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審 (最高法院, 法律審) 第三審 (例外:達150萬及重大見解)
1. 流程內容說明
偵查階段: 檢察官代表國家進行犯罪調查。若認為犯罪事證明確,會向法院提起公訴;若有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情形則不提告。
通常審判程序(三級三審):
第一審(地方法院): 由地方法院通常庭審理,進行準備程序與言詞辯論。
第二審(高等法院): 對第一審判決不服(事實或法律爭議),可上訴至第二審,採事實審。
第三審(最高法院): 採嚴格法律審,僅審查二審判決是否有「違背法令」的情形,不重調查事實。
2. 特殊情況與簡化程序
輕罪排除第三審: 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最重本刑為 3年以下有期徒刑 之罪(如輕度竊盜、侵占、普通傷害等),原則上二審終結,不得上訴至最高法院(除非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例外允許上訴一次)。
簡易判決處刑: 針對被告自白或事證明確的輕微案件,檢察官得聲請由地院簡易庭法官獨任審理。不經言詞辯論,直接判處宣告緩刑、易科罰金或拘役等輕刑。上訴後由地方法院合議庭進行第二審。
認罪協商程序: 針對非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被告自願認罪並與檢察官達成協商協議,由法院改以協商判決(通常得給予緩刑或較輕刑期)。
民事訴訟審級與審理流程
民事訴訟處理私人之間的財產與非財產糾紛,依訴訟標的金額與事件性質分流為通常、簡易及小額三大程序。
【起訴階段】 原告遞狀 ➔ 審查裁判費 ➔ 強制調解 / 任意調解 ➔ 進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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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訴訟程序】 【簡易訴訟程序】 【通常訴訟程序】
(標的金額 10萬元以下) (10萬~50萬元或指定事件) (標的金額逾 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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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審 (地院簡易庭) 第一審 (地院簡易庭) 第一審 (地方法院通常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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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審 (地院合議庭) 第二審 (地院合議庭) 第二審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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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終結) (例外:許得上訴) 第三審 (最高法院, 須逾150萬)
【起訴階段】 原告遞狀 ➔ 審查裁判費 ➔ 強制調解 / 任意調解 ➔ 進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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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訴訟程序】 【簡易訴訟程序】 【通常訴訟程序】
(標的金額 10萬元以下) (10萬~50萬元或指定事件) (標的金額逾 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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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審 (地院簡易庭) 第一審 (地院簡易庭) 第一審 (地方法院通常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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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審 (地院合議庭) 第二審 (地院合議庭) 第二審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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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終結) (例外:許得上訴) 第三審 (最高法院, 須逾150萬)
刑民事審級制度重點比較
項目刑事訴訟民事訴訟
原則審級三級三審(地院 \rightarrow 高院 \rightarrow 最高法院)三級三審(地院 \rightarrow 高院 \rightarrow 最高法院)
三審門檻限制最重本刑3年以下之輕罪,原則上不得上訴第三審訴訟標的利益未滿 150 萬元,不得上訴第三審
簡易/小額二審管轄地方法院合議庭地方法院合議庭
起訴發動主體檢察官(公訴)或被害人(自訴)原告(私人)
律師的收費方式主要依據案件類型、訴訟階段、案件複雜程度以及律師本身的經驗而有所不同。以下整理台灣市場上常見的律師收費模式與費用區間供您參考:
律師常見收費方式
1. 諮詢費(按時收費)
適用時機: 委任訴訟前進行法律剖析、案情評估或非訴訟諮詢。
收費行情: 約 3,000 元 ~ 8,000 元 / 小時(資深或知名律師可能達 10,000 元以上/小時)。
說明: 通常以半小時或一小時為計價單位。若諮詢後決定直接委任該律師辦理訴訟,部分律師會折抵或免收諮詢費。(本事務所大都採免收諮詢費,但請勿濫用及重複詢問相同問題)
2. 按件計酬(包案制 / 審級計費)
適用時機: 一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等案件。
收費行情: 每一審級約 60,000 元 以上,視案件內容及複雜程度而定 。
說明:
以「審級」為單位: 費用通常只涵蓋「單一審級」(例如只包一審,若要上訴二審需重新簽約付費)。
涵蓋內容: 包括撰寫訴狀、代表出庭、撰寫補充理由狀及閱卷等。
開庭次數限制: 部分律師契約會約定出庭次數(例如包含 3~5 次出庭),若開庭次數超過上限,每次出庭可能會加收 5,000 ~ 10,000 元的出庭費/車馬費。
3. 約定後報酬(勝訴後報酬 / 後酬)
適用時機: 涉及高額財產爭議的民事訴訟(如遺產分割、給付工程款、損害賠償等)。
收費行情: 前酬(基本審級費) + 勝訴金額的 5% ~ 15% 作為抽成。
說明: 律師會收取較低的前期手續費,並與客戶約定在獲得賠償或勝訴後抽取一定比例的金額。
注意事項: 依據《律師倫理規範》,刑事案件、家事婚姻或家事親權案件(如家暴、離婚、採定監護權等)禁止約定後報酬。
4. 撰寫單項法律文書(按件服務)
適用時機: 不需要律師親自出庭,僅需專業撰狀或發函。
收費行情:
律師函 / 存證信函: 6,000 元 ~ 15,000 元 / 份
民刑事起訴狀 / 答辯狀: 10,000 元 ~ 40,000 元 / 份
契約撰寫與審閱: 10,000 元 ~ 50,000 元 / 件(視複雜度而定)
5. 常年法律顧問
適用時機: 公司行號、企業或有長期法律需求的個人。
收費行情: 約 30,000 元 ~ 100,000 元 / 年(小微企業一般型約 3~5 萬元)。
說明: 包含一年內固定時數免費諮詢、合約審閱折扣或優先撰寫法律文書等服務。
收費差異的主要影響因素
案件複雜度: 涉案人數多、證據繁雜、金額龐大或涉及跨國法的案件,費用較高。
管轄地與遠途出庭: 若案件開庭地點跨縣市,律師通常會額外收取交通費或遠途出庭費。
律師知名度與資歷: 前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資深合夥律師或特定領域專家(如智慧財產、重大金融犯罪),收費相對較高。
委任律師的注意事項
確認費用包含範圍: 務必詢問清楚審級費用是否包含「出庭次數」、「撰寫訴狀數量」以及「裁判費、鑑定費、閱卷費、抄錄費」等代墊規費。
簽署委任契約: 所有的計費方式、出庭次數上限、勝訴條件及後酬計算,都應明確載明於委任契約書中。
申請法律扶助: 若經濟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申請免費律師諮詢或訴訟扶助。
所以不要再搞錯,以為委任是只開一次或整個包到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