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2026/9/8 房律師接受自由時報採訪報導
柯案二審》第一戰不是京華城?高院首庭鎖定政治獻金案原因曝光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一審遭判17年,高等法院8日將開準備程序庭,不過備受關注的京華城容積獎勵、收賄等爭點並未率先登場,高院首波傳喚柯文哲、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及會計師端木正,將先審理政治獻金案。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房彥輝分析,高院可能採取「分案情、分爭點」方式審理,先處理相對獨立的政治獻金案,再進入證據及法律爭議更複雜的京華城案。
房彥輝分析,依《刑事訴訟法》第364條準用第273條第1項規定,二審法院可在審判期日前進行準備程序,整理案件爭點、證據能力及證據調查範圍與次序;對涉及多名被告、多項罪嫌的複雜案件,法院也可依案件繁簡程度,先就相對獨立的部分整理爭點,使後續審判更集中。
房彥輝指出,柯案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及眾望基金會等三大部分,首庭傳喚的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及端木正,都直接涉及政治獻金申報或木可公司金流,與京華城案主要涉案人不同,顯示合議庭可能有意依案件性質分批處理。
房彥輝認為,除了可讓法庭聚焦單一事實及法律爭點,也能避免一次傳喚過多被告,導致程序及證據相互交錯,拖慢審理節奏。換言之,高院首庭選擇從政治獻金案切入,未必代表該部分重要性高於京華城案,更可能是整體訴訟指揮及審理順序的安排。
此外,京華城部分還涉及更複雜的證據能力爭議。房彥輝指出,柯方已針對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官員邵琇珮認罪筆錄的採證提出違法抗辯,未來除須處理兩人供述的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也可能涉及其他共同被告、證人及大量公文資料。
房彥輝表示,由於柯文哲方針對京華城部分的共同被告彭振聲、邵琇珮認罪筆錄的採證提出違法抗辯,合議庭先處理關係人爭點相對單純的政治獻金案,盼能在京華城核心交互詰問展開前,妥善完成各項程序佈局。
原文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56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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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13 房律師接受自由時報採訪報導
律師房彥輝指出,簽訂的契約只要是違反公序良俗與強行規定則全部無效;案件中的契約約定「不得與異性靠近」、「違約即應發生性行為」等條款,過度限制個人交友自由,並將性自主權作為違約處罰標的,顯然違反社會一般利益與道德觀念。據民法第72條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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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8 房律師接受今週刊採訪報導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高院首波將先審理政治獻金案而非京華城案。對此,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房彥輝認為,柯文哲案涉及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眾望基金會案三大部分,二審法院首庭先行召開準備程序,有助於先聚焦案情相對獨立單純的上訴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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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7 房律師接受自由時報採訪報導
律師房彥輝表示,張男脫逃已成為案件的新事實,可能提高法院對全案逃亡、串證風險的評估,進而重新檢視高金素梅現有強制處分是否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