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2026/7/18 房律師接受自由時報採訪報導
網路爆料挨告2-2》醫師控禾馨害命判賠100萬 律師曝發文界線
禾馨桃園婦幼診所前員工、婦產科周姓醫師在網路指控禾馨桃園婦幼診所為領接生費,以真空吸引器「硬拉」嬰兒致新生兒死亡,被診所提告求償,桃園地院判周姓醫師須賠診所100萬元。中華民國律師關懷社會公益協會副理事長孫瑞蓮表示,網路發言不必有百分之百證據,但應盡合理查證義務,例如向多方查證,或有錄音、錄影、文件等客觀證據佐證,才能支持相關指控。
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房彥輝受訪指出,本案法官強調「以被告明知不存在的事實為依據,所以是誹謗,不是合理評論,也不合乎公益性」,若發現醫療不當,任何人都有權檢舉或質疑,但仍須有一定事實依據,不能只憑傳聞或未經查證的資訊指控,尤其涉及醫療判斷、處置過程及新生兒死因時,更容易嚴重損害醫療機構與醫師名譽。
房彥輝指出,法官認為周姓醫師僅憑「聽說的聽說、傳聞的傳聞」發文,使民眾誤以為內容已獲證實,侵害診所信用及名譽。涉及名譽或信用的事實陳述,發言者須盡合理查證義務,即使無法證明內容完全屬實,也應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
房彥輝強調,若在大型論壇散布未經證實、具貶抑性的醫療訊息,且未經查證、內容僅屬傳聞卻自行增添情節,已逾越合理評論範圍,診所可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請求賠償;法院並可依傳播範圍及損害程度,酌定賠償金額,以填補受害者損害。
中華民國律師關懷社會公益協會副理事長孫瑞蓮表示,如果要在網路上發文,不代表一定要有百分之百、毫無疑問的證據才能發言,但至少要盡到合理查證義務,像是親身經歷、親眼所見、親自接觸到的事實,可以陳述自己的主觀感受;但如果涉及客觀事實的指控,就必須有相當程度的查證,不能只是「聽別人說」。
孫瑞蓮指出,若只是聽護理師轉述,而護理師也是聽其他人說,那就變成「傳聞中的傳聞」,證據力非常薄弱,除非他除了聽護理師說之外,還另外向多名相關人士查證,且大家的說法一致,或是有錄音、錄影、文件等客觀證據可以佐證,才足以支持相關指控。
針對碰到醫療相關訴訟案件,孫瑞蓮說,第一件事情一定要先申請緊急證據保全,包括病歷、手術房的錄影過程等資料,否則相關資料可能滅失,對後續訴訟會很不利;再來就是檢視醫院是否有依照醫療常規執行醫療行為,若未依醫療常規處置,就可能涉及明顯的醫療過失,嚴重的情況甚至可能涉及故意行為。
原文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509532?fbclid=IwY2xjawT6GzNwZG9mAWV4dG4DYWVtAjEwAGJyaWQRMXgxNnprZlBTcHVzZ01YdjhzcnRjBmFwcF9pZBAyMjIwMzkxNzg4MjAwODkyAAEeS_whBnkCCTWkaJS9MBnjpS9ST0QP3agnMnxi203WYcNZd3kiUKJzixq4nnE_aem_v-Wpg8rbpoFYR88aI_ET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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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29 房律師接受今周刊採訪報導
律師房彥輝受訪表示,若增訂「憲法裁判得由全國性公投複決,通過則原裁判失效、違憲法律恢復效力」草案,根據憲法規定,將牴觸憲法專屬違憲審查權之規定,破壞司法權終局性與權力分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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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25 房律師接受自由時報採訪報導
律師房彥輝指出,民眾若遇到類似的情形,須即時保全客觀物證,面對司法調查時,方可推翻不實證詞自保。除可追究對方誣告、偽證的責任外,還可以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請求實際財產損失、精神慰撫金及回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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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14 房律師接受TVBS採訪報導
針對現金為何成為無人繼承遺產的大宗,律師房彥輝表示,現金在無人繼承的遺產中佔有很大層面,主要因為現金較為零碎,且銀行帳戶若沒有繼承人領取,或提供合法資料確認,這些存款往往在第一時間就會被凍結,導致後續處理變得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