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怎麼寫才有效?少了這3件事,寫了也可能無效

重點先說
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或公證。要有效,最基本要做到3件事:全文親手書寫、完整記明年/月/日、親自簽名。財產與取得財產的人也要寫到足以辨認;如果有增減或塗改,應依民法第1190條的方式處理。錄影可以作為輔助證據,但不能取代自書遺囑本身的法定要求。
自書遺囑可以自己寫,不需要見證人,也不用先到法院或公證人那裡辦理。
但有3件事不能少:
- 遺囑全文都要自己親手寫
- 寫完整的年、月、日
- 最後親自簽名
這是民法第1190條對自書遺囑最基本的要求。少了其中一項,都可能讓遺囑不生效力。
自書遺囑是什麼?一定要公證嗎?
民法規定的遺囑方式一共有五種,自書遺囑是其中一種。
它最大的好處就是簡單。只要自己能夠書寫,就可以親手把遺囑完成,不需要另外找見證人,也不以公證或認證作為成立要件。
如果擔心內容怎麼安排,可以先在電腦或手機上整理草稿,也可以先請律師協助確認財產分配及文字。
但最後正式的自書遺囑,還是要由本人親手把全文寫完。
自書遺囑怎麼寫才有效?先確認這3件事
1. 全文都要親手寫
自書遺囑的「自書」,就是全文自己寫。
不能先用電腦打好,列印出來以後只在最後簽名;也不能請子女、朋友或律師代寫,再由本人簽名。
律師可以協助整理財產、討論分配方式,甚至先草擬一份內容供你參考,但正式的自書遺囑,仍然要由本人一個字、一個字親手寫完。
如果以後有人懷疑遺囑是不是本人所寫,筆跡也可能成為判斷遺囑真偽的重要資料。
2. 要寫完整的年、月、日
例如:
「中華民國115年8月24日」
或
「西元2026年8月24日」
都可以。
但不要只寫「2026年8月」,也不要寫「今年生日」這類還需要另外推算的日期。
年、月、日都是自書遺囑的法定要件。
而且一個人可能先後寫過不只一份遺囑。日期寫清楚,將來才有辦法確認不同遺囑作成的先後時間。
3. 最後要親自簽名
遺囑全文寫完後,要由本人親自簽名。
建議直接簽身分證上的完整姓名,不要只蓋印章、按指印,或只寫乳名、綽號。
遺囑這種文件,我建議不要考驗大家的理解能力。能寫清楚,就寫清楚。
如果遺囑不只一頁,法律並沒有規定每一頁都要簽名,但實務上可以標上頁碼,並在每一頁簽名,減少將來有人質疑頁面遭到抽換或增加的爭議。
遺囑寫錯字,可以直接塗掉重寫嗎?
可以修改,但不要直接拿修正帶蓋掉就算了。
民法規定,自書遺囑如果有增加、刪除或塗改,應該註明修改的位置及字數,並另外簽名。
例如刪掉兩個字,可以在旁邊註明刪除的位置及字數,再簽名確認。
不過實際在寫遺囑時,我通常會建議,能不修改就不要修改。
尤其是姓名、不動產、金額、持分或分配比例寫錯,與其留下好幾處塗改,直接重新寫一份乾淨的版本通常更省事。
遺囑是在本人過世後才會拿出來使用。到那時已經沒辦法再問本人:「你當時到底想寫什麼?」
所以能在現在寫清楚,就不要把問題留到以後。
遺囑內容要怎麼寫?
法律沒有規定自書遺囑一定要套用哪一份制式範本。
但至少要讓拿到遺囑的人可以看得出來:
你是誰、你在處理哪一筆財產,以及你希望由誰取得。
這三件事情寫得越清楚,之後需要另外解釋的空間就越少。
先把自己的身分寫清楚
可以在開頭先寫:
「立遺囑人王○○,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就本人死亡後之財產及相關事項,立遺囑如下。」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地址並不是自書遺囑成立的法定要件,但可以幫助確認立遺囑人的身分。
尤其姓名比較常見時,多寫一些可以辨識身分的資料,通常比只寫一個名字好。
房屋、土地怎麼寫?
如果是不動產,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權狀拿出來,照著上面的資料寫。
可以記載房屋門牌、土地地號、建物建號及持分。
不要只寫:
「我在高雄的房子留給兒子。」
如果名下只有一間房子,也許家人知道你在說哪一間;但如果後來又買了一間房子,或名下本來就有好幾筆不動產,這句話就可能開始有不同解釋。
既然權狀就在手上,直接把財產寫到可以辨認,最省事。
銀行存款怎麼寫?
銀行存款不一定要把現在的餘額寫死,因為帳戶裡的金額本來就會一直變動。
可以寫:
「本人於○○銀行○○分行帳戶內之全部存款,由王○○取得。」
如果有多個帳戶,可以再寫帳號或其他足以辨認帳戶的資料。
股票、公司股權或其他財產也是一樣。重點不是把現在的價值算得多精確,而是讓將來執行遺囑的人知道,你指的是哪一筆財產。
取得財產的人,也要寫到認得出是誰
如果要把財產留給配偶或子女,可以直接寫完整姓名,必要時再加上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或與自己的關係。
如果對方不是法定繼承人,例如未婚伴侶、朋友或其他人,也可以透過遺囑安排財產給他,法律上會涉及遺贈。
一樣不要只寫:
「大兒子」
「最照顧我的女兒」
「我的伴侶」
你自己當然知道是在說誰,但遺囑真正需要使用時,你已經不在現場了。
直接把姓名及足以確認身分的資料寫清楚,最不容易出問題。
如果是沒有小孩的夫妻,希望其中一人過世後,房子可以盡量留給另一半,除了遺囑怎麼寫,還要一起確認夫妻財產、法定繼承人及特留分。這個情況可以接著看〈沒有小孩,配偶過世後房子會全部留給我嗎?〉。
沒有一項一項列到的財產怎麼辦?
立完遺囑以後,財產還是會繼續變動。
可能又開了一個銀行帳戶、買了股票,或幾年後才取得其他財產。
所以除了重要財產逐項安排,也可以考慮加上一段處理其餘財產的文字。
例如:
「本人死亡時,未於本遺囑中特別列明之其餘財產,全部由王○○取得。」
這樣可以處理立遺囑時沒有逐項列出,或後來才增加的財產。
如果希望這些剩餘財產由數人按比例取得,也可以直接把比例寫清楚。
身後事也可以寫進遺囑嗎?
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寫下來。
例如希望採取什麼方式處理後事、喪禮希望怎麼辦,或其他希望家人知道的安排。
不過,如果有些事情希望家人在過世後很快就知道,最好不要只寫在遺囑裡,再把遺囑藏在沒有人知道的地方。
等家人找到遺囑時,喪葬事項可能早就處理完了。
這類希望及早被知道的安排,可以在立完遺囑後另外告訴信任的家人或遺囑執行人。
建議指定遺囑執行人嗎?
可以。
遺囑執行人簡單來說,就是立遺囑人過世後,負責依照遺囑內容處理相關事項的人。
可以在遺囑中寫:
「本人指定王○○為本遺囑之遺囑執行人。」
如果財產種類比較多、繼承人較多,或遺囑裡有不動產、股權、遺贈等安排,事先指定適合的人負責執行,後續通常比較好處理。
當然,寫之前最好先問一下對方。
不要自己在遺囑裡指定得很開心,對方卻一直到你過世後才第一次知道這件事。
自書遺囑需要錄影嗎?
不用。
錄影不是自書遺囑成立的法定要件。
沒有錄影,不代表遺囑無效;反過來說,如果遺囑沒有全文親手書寫、沒有完整年月日或沒有親自簽名,也不會因為有一段影片就把這些問題補回來。
不過,如果擔心將來有人質疑遺囑是不是本人親手寫的、書寫時意識是否清楚,適當留下書寫或完成遺囑時的錄影,可能成為日後判斷當時狀況的輔助資料。
所以影片的功能是留下證據,不是取代遺囑。
寫好的遺囑要放在哪裡?
寫完之後,先把遺囑正本保存好。
至少要讓一位信任的人知道:
你已經立了遺囑,以及正本放在哪裡。
也可以依自己的情況交由可信任的人、律師或其他適合的人保管。
民法本身也有遺囑保管人的相關規定。遺囑保管人知道繼承開始後,依法還有交付遺囑及通知相關人的義務。
所以遺囑不是藏得越隱密越好。
藏到本人過世後誰都找不到,前面安排得再完整也沒有用。
遺囑寫完以後,還可以改嗎?
可以。
財產變了、家庭關係變了,或單純只是自己的想法改變,都可以重新立遺囑。
民法也允許遺囑人隨時依法撤回全部或一部分遺囑;如果前後兩份遺囑內容互相牴觸,前一份遺囑牴觸的部分會視為撤回。
如果重新寫一份,而且希望完整取代以前的版本,可以在新的遺囑中把意思寫清楚,例如:
「本人撤回於本遺囑以前所立之一切遺囑。」
舊版本也建議一起妥善處理。
否則本人過世後,同時出現兩、三份內容不同的遺囑,家人光是確認哪一份才代表最後的意思,就可能先產生爭議。
所以如果已經有想法,想寫就可以先寫。
以後財產、家庭狀況或自己的想法改變,再重新立遺囑或依法撤回原本的遺囑就可以。
遺囑寫好了,還要注意特留分
把自書遺囑的形式寫對,只處理了「遺囑有沒有效」的問題。
至於財產能不能完全按照遺囑內容分配,還要看實際有哪些繼承人,以及遺囑有沒有涉及特留分。
例如想把全部財產留給其中一名子女、配偶,或留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就不能只確認遺囑格式,還要一起檢查特留分。
兄弟姊妹特留分的新制,以及刪除特留分後兄弟姊妹還有沒有繼承權,我們另外整理在〈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後,還能繼承嗎?2027新制與遺囑一次看懂〉。
自書遺囑本身不難。
動筆時先把三件事做好:全文親手寫、完整寫上年、月、日,最後親自簽名。
再把財產和取得財產的人寫到可以清楚辨認,重要內容不要留下需要別人猜的空間。
這樣寫出來的遺囑,才比較有機會在真正需要使用時,照著你的安排往下處理。
法規與資料來源
準備立遺囑?先把財產與分配方式整理清楚
如果希望確認自書遺囑的形式、財產怎麼寫,或分配方式是否涉及特留分,可以先整理目前的家庭關係、主要財產及想要的分配方式,再由律師協助確認適合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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