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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還錢怎麼辦?律師成功聲請本票裁定,快速取得強制執行權!
(一)本票裁定是什麼?
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本票發票人於到期日應負付款責任。當債務人未依約履行時,執票人得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法院審查本票形式是否合法後,即可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無須先經過冗長的民事訴訟程序。法院實務認為,本票制度本質上就是為了保障交易安全及債權迅速實現,因此法律特別賦予本票較強的執行效力。
(二)本所成功案例
本所承辦【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票字第2487號】本票裁定案件,當事人持有債務人簽發之本票,惟債務人於到期後仍拒絕清償欠款。接受委任後,律師立即審查本票內容、票據形式及相關債權文件,確認票據合法有效後,迅速向法院提出本票裁定聲請。
經法院審查認定,本票之發票形式、票據金額及權利行使均符合法律規定,最終裁定准予就新臺幣46萬元及法定利息強制執行,並由相對人負擔程序費用。
(三)本票裁定成功後有什麼效果?
當法院裁定確定後,債權人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包括:* 查扣銀行存款
* 扣押薪資收入
* 查封房屋土地
* 查封汽車及其他財產
* 執行公司應收帳款
相較於一般民事訴訟往往需耗費數月甚至數年時間,本票裁定能讓債權人更快速取得執行名義,提高追償成功率。
(四)律師提醒
實務上許多債權人雖持有本票,卻因不熟悉法律程序而錯失最佳追討時機。相反地,也有部分本票因記載不完整、簽署瑕疵或時效問題而影響權利行使。因此,無論是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債務追償或票據爭議,都建議及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確保債權獲得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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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專辦民事債務追償、強制執行、本票裁定、刑事案件、毒品案件及詐欺洗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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