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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要請律師系列3|酒駕再犯:第二次、第三次酒駕,律師真的能讓你不用坐牢嗎?|桃園法律事務所|桃園律師事務所|桃園家事訴訟律師|桃園離婚訴訟律師
酒駕再犯一定要請律師嗎?先看這篇再決定
很多人第二次、第三次酒駕被抓之後,第一個問題都是:
「我這次會不會坐牢?」
「我請律師,有沒有辦法幫我爭取不用進去?」
「判決書上明明寫可以易科罰金,為什麼地檢署還說可能要發監?」
如果是第一次酒駕、酒測值不高、沒有肇事、沒有造成他人受傷,律師通常還有一定空間可以協助說明犯後態度、生活狀況、工作影響、戒酒決心,爭取比較有利的結果。
但如果是第二次以上酒駕,尤其是短時間內多次酒駕、三犯以上酒駕,實務上就要非常現實地面對一件事:
律師不一定能把「可能要入監」的案件,變成「一定不用入監」。
本文討論的是最典型的酒駕案件:
- 喝酒後開車
- 酒測值達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
- 沒有其他藥品、毒品、食品造成酒測超標的爭議
- 之前已經有酒駕前科
- 這次是第二次以上酒駕,甚至是三犯以上酒駕
- 當事人主要目標是:希望不要坐牢
因為酒駕再犯案件,重點常常不只在法院判決,而是在後面的地檢署執行程序。
很多當事人拿到判決時,看到判決主文寫:
有期徒刑若干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
當事人就以為:「太好了,我只要繳錢就不用坐牢。」
但問題是,法院判決寫可以易科罰金,不代表地檢署執行時一定准你易科罰金。
對於酒駕再犯,尤其是三犯以上案件,檢察官可能會認為單純繳錢已經難以達到矯正效果,或難以維持法秩序,因此不准易科罰金,改為發監執行。法務部過去即曾就酒駕再犯發監標準提出統一原則,五年內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之罪者,原則上不准予易科罰金,但仍保留例外考量。
我的實務建議很直接:
如果你只是想問:「我請律師,能不能保證不用坐牢?」
答案通常是:不能。
尤其是以下情況,律師能發揮的空間會非常有限:
- 已經不是第一次酒駕
- 前一次酒駕距離現在不久
- 酒測值不低
- 沒有特殊原因,例如食品、藥物、檢測程序爭議
- 沒有肇事爭議、沒有責任歸屬爭議
- 只是單純希望律師幫忙「講情」不要入監
- 已經進入地檢署執行階段
與其把錢花在律師費上,不如先把錢留下來,準備面對可能入監後的家庭生活、工作安排與安家費。
這不是律師不想接案,而是酒駕再犯的司法態度已經非常嚴格。當事人如果期待律師可以「保證不用坐牢」,很容易花了錢之後,結果仍然失望。
雖然酒駕再犯不一定需要請律師,但如果有下列情況,就不建議自己處理:
1. 酒測程序有問題
例如是否依法告知權利、酒測器是否合格、檢測流程是否有瑕疵、酒測時間與駕駛時間是否有落差。
2. 不是單純喝酒造成酒測超標
例如食物、藥品、漱口水、其他特殊原因造成酒測爭議。法務部酒駕再犯發監標準中,也曾把「單純食用含酒精食物而無飲酒行為」列為執行檢察官可斟酌的例外情形之一。
3. 有肇事、受傷或死亡結果
如果酒駕同時發生車禍,甚至造成他人受傷、重傷或死亡,案件就不只是單純酒駕,而會牽涉過失傷害、過失致死、民事賠償、保險理賠等問題。
4. 可能爭取緩刑、戒癮治療或其他替代處遇
如果案件還在偵查或審理階段,且有具體戒酒、治療、家庭責任、工作影響等資料,律師仍可能協助整理有利資料,爭取較好的量刑或處遇。
5. 地檢署不准易科罰金,想聲明異議
司法院也曾說明,受刑人如果認為檢察官的執行指揮不當,依法可以向法院聲明異議,由法院審查檢察官的執行決定是否合法、妥當。
但要注意,聲明異議不是保證成功,而是看個案有沒有具體可主張的理由。
如果你已經是第二次以上酒駕,最重要的不是幻想「找一個很厲害的律師就一定不用坐牢」,而是務實處理以下事情:
- 確認自己是第幾次酒駕
- 確認前案時間、判決結果與執行情形
- 確認這次酒測值、是否肇事、是否有人受傷
- 如果有戒酒問題,盡快接受治療或諮商
- 提前安排家庭、工作、公司、債務與生活支出
- 如果收到地檢署執行通知,不要逃避,應立即確認是否還有聲明異議或其他救濟空間
我知道這篇文章不一定討喜。
但律師最重要的工作,不是讓當事人花錢買希望,而是讓當事人知道現實。
酒駕再犯,尤其是短時間內多次酒駕,現在法院、檢察署的態度都非常嚴格。你可能拿到一張看起來可以易科罰金的判決,但到了地檢署執行科,仍然可能面臨不准易科罰金、發監執行的風險。
所以,如果你的案件沒有酒測程序爭議、沒有特殊抗辯理由、沒有肇事責任爭議,只是單純希望律師幫你「拜託不要坐牢」,我會建議你:
先不要急著花律師費。
把錢留下來,安排家人生活、工作交接、債務支出,甚至用來支持自己戒酒、治療,可能比請律師更實際。
Q1:第二次酒駕一定會坐牢嗎?
不一定。但第二次以上酒駕,尤其是短時間內再犯或三犯以上,入監風險會明顯提高。法院判決可以易科罰金,不代表地檢署執行時一定准許易科罰金。
Q2:判決書寫「得易科罰金」,為什麼還會被通知入監?
因為易科罰金最後仍涉及執行檢察官的准駁。若檢察官認為易科罰金難收矯正效果,或難以維持法秩序,可能不准易科罰金而發監執行。
Q3:酒駕三犯還有救嗎?
不是完全沒有救,但不能期待律師保證不用入監。是否能爭取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或聲明異議,要看前案紀錄、酒測值、再犯間隔、是否肇事、是否接受戒酒治療等具體情況。
Q4:酒駕再犯什麼情況比較需要請律師?
如果有酒測程序爭議、食品或藥物造成酒測超標的爭議、車禍肇事、有人受傷死亡、民事賠償問題,或地檢署已經不准易科罰金而想聲明異議,就建議諮詢律師。
Q5:酒駕再犯找律師有沒有用?
有些案件有用,有些案件幫助有限。如果案件只是單純喝酒開車、酒測值明確、又有多次前科,律師能做的通常不是保證不用坐牢,而是協助評估風險、整理有利資料、判斷是否還有救濟空間。
如果你是酒駕再犯案件,建議先不要急著委任律師。你可以先準備以下資料,再找律師做一次初步評估:
- 本次酒測值
- 酒駕發生時間
- 前次酒駕判決或緩起訴資料
- 是否肇事、是否有人受傷
- 是否已收到地檢署執行通知
- 是否有戒酒治療、家庭照顧、工作影響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