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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傭移工|申請資格
115/4/13新制上路:區分一般家庭與特殊/弱勢家庭兩大類,每月繳納就業安定費分別為5000與2000元。
雇主直系血親尊親或繼父母、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且須與累計點數成員同一戶籍(點數如下表);
| 計點方式(年齡) | 點數 | 計點方式(年齡) | 點數 |
| 未滿6歲 | 6 | 未滿6歲之發展遲緩兒童 | 10 |
| 滿6歲至未滿12歲 | 4 | 未滿12歲之罕見疾病者 | 10 |
| 未滿12歲子女,其父或母為未婚、離婚或喪偶 | 6 | 未滿12歲之身心障礙者 | 10 |
| 未滿12歲子女,符合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經置監護人 | 6 | 未滿12歲且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 10 |
| 未滿12歲子女,其父母其中一人為身心障礙者 | 6 | 滿75歲至未滿80歲 | 1 |
| 滿80歲以上 | 2 | 滿12歲至未滿75歲 | 0(不計點) |
★若與雇主不同戶籍、或已申請看護移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幫傭移工之人員者,其點數不予列計。
特殊/弱勢家庭資格條件(就業安定費2000元):
一、1名未滿12歲罕病/身障兒童。
二、1名未滿6歲發展遲緩兒童。
三、1名未滿12歲兒童+1位身障/單親家長。
四、2位未滿12歲兒童(其中1名未滿6歲)。
五、3名未滿12歲兒童。
應備資料
1.雇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戶口名簿影本。
3.特定證明文件(罕病/身障/遲緩/特境家庭)。
★年齡之判別以向勞動部申請當日為準,以實際年齡計算。
★聘僱幫傭移工,一戶聘僱一人為限。
適用國別介紹:

印尼
語言:印尼語,少許通英文
宗教:回教 印度教
優點: 忠實純樸、刻苦耐勞、服從性高
教育程度:普遍中下程度

菲律賓
語言:菲律賓語、普遍能通簡單英文
宗教:天主教
優點: 個性開朗、聰明好動、領悟力高
教育程度:普遍中上程度

越南
語言:越南語
宗教:佛教
優點: 個性溫和、相對聰明、學習力高、語言能力佳
教育程度:中等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