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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帳戶後被起訴還有救嗎?如何爭取緩刑? - 高雄詐欺訴訟律師|左營區詐欺訴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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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信貸款廣告交出帳戶就變詐欺共犯?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不少民眾因急需資金,在網路上搜尋低利貸款或信用貸款時,誤信假貸款廣告,依照對方要求提供銀行帳戶、提款卡或網路銀行資料,事後帳戶竟遭詐騙集團利用,旋即收到警方通知涉嫌詐欺及違反《洗錢防制法》。許多人第一時間最擔心的是:「我只是想辦貸款,為什麼變成刑事被告?」「會留下前科嗎?」「會不會被羈押?」依《刑法》第339條及《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若檢警認定行為人明知帳戶將供犯罪使用而仍提供,可能成立幫助詐欺及洗錢犯罪,最終判決有罪即可能留下前科;若案件涉及龐大詐欺集團、犯罪嫌疑重大,且具有逃亡、串證或滅證之虞,亦不排除聲請羈押。然而,刑事責任並非僅因帳戶遭利用即可成立,仍須證明行為人具有幫助犯罪的主觀故意,法院及檢察實務均強調,應依客觀證據綜合判斷,不得僅憑帳戶流向即推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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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客服來電要求操作ATM?小心變成詐欺共犯!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接到自稱網購客服、銀行或物流人員來電,要求操作 ATM、解除分期付款或轉帳,是近年最常見的詐欺手法。許多民眾依照指示操作後,不僅損失存款,甚至因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而被通知涉嫌《刑法》詐欺罪或幫助詐欺。大家最擔心的是:「我只是被騙,為什麼變成被告?」「會不會留下前科?」「會不會被羈押?」依《刑法》第339條規定,詐欺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成立幫助詐欺或涉及《洗錢防制法》,刑責可能更重,判決有罪確定後亦會留下刑事紀錄。不過,是否成立犯罪,仍須證明行為人具有幫助詐欺的主觀犯意,若本身就是詐騙被害人,並非當然成立犯罪;至於羈押,也必須符合犯罪嫌疑重大及逃亡、串證、滅證等法定要件,並非所有案件都會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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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帳戶竟遭控洗錢?帳戶出現詐騙金流就一定有罪嗎?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
許多人因求職、貸款、網路交易或信任親友而交付、借用支付帳戶,直到帳戶遭警示、收到警局通知,才發現帳戶曾流入詐騙款項。此時最擔心的往往是:「會不會被當成人頭帳戶?」、「是否會被判刑、留下前科?」甚至「會不會遭羈押?」依現行《洗錢防制法》第19條規定,一般洗錢行為可能面臨有期徒刑及罰金;若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原則上會留下刑事紀錄。但帳戶出現異常金流,不代表帳戶持有人必然成立詐欺或洗錢犯罪。至於是否羈押,仍須具備犯罪嫌疑重大及逃亡、串證、滅證等法定原因,並非帳戶遭利用就一定會被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