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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毒品一定會被起訴嗎? - 高雄毒品訴訟律師|左營毒品訴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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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派製毒、社群隱身交易就一定有罪?律師揭露販賣毒品不起訴關鍵
近年警方頻繁破獲幫派利用Telegram、LINE、Instagram等社群平台販售毒品案件,甚至查扣大量安非他命、咖啡包、大麻及愷他命。許多人一聽到警方搜索、查獲毒品,就認為一定會被判刑、留下前科,甚至遭羈押禁見。事實上,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第二級毒品屬重罪,刑度極高,偵查階段也確實常伴隨羈押風險。然而,在刑事程序中,仍必須依證據認定犯罪,不能因為與涉案人接觸、出現在交易場所或遭他人指控,就直接認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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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驗出大麻就一定被關?臨檢毒品陽性案件,律師揭露緩起訴關鍵!
近年來警方針對夜店、KTV、酒吧、路檢點及可疑場所加強臨檢,不少民眾因攜帶電子煙或電子煙彈遭警方盤查,後續經尿液送驗呈現大麻、安非他命、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等毒品陽性反應,而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許多人第一時間最害怕的是:「我只是抽電子煙,怎麼變成毒品案件?」、「尿液陽性是不是一定會被判刑?」、「會不會留下前科影響工作?」、「會不會被羈押或關進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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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唾液快篩一驗就送辦?毒駕案件暴增三倍,律師揭露不起訴關鍵!
近年警方大量導入「毒品唾液快篩」,毒駕查緝案件數量快速攀升。許多人原本只是接受臨檢、酒測或一般交通攔查,卻因警方要求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最終遭移送地檢署,甚至被認定涉及施用毒品、毒駕公共危險罪。
實務上,民眾最害怕的問題通常是:「唾液快篩陽性是不是就完了?」「會不會直接被關?」「會不會留下前科?」「警方可以強制採驗嗎?」「毒駕會不會被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