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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毒品一定會被起訴嗎? - 高雄毒品訴訟律師|左營毒品訴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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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尿陰性還會被辦毒品罪?大麻案件成功不起訴,關鍵就在這份檢驗報告
遭警方查獲持有大麻或被懷疑施用毒品時,多數民眾第一時間最擔心的就是:「會不會被關?會不會留下前科?會不會被羈押?」尤其近年大麻案件偵辦頻繁,許多人誤以為只要身上查獲大麻,警方就能直接認定施用毒品。然而依照台灣現行法律及法院實務見解,施用毒品罪必須有足夠證據證明實際施用行為,若驗尿結果呈陰性,往往成為爭取不起訴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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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毒品被抓一定要關?積極治療成功爭取緩起訴,重返人生正軌的關鍵
許多人在因施用毒品遭警方查獲後,最擔心的往往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會不會被關?會不會留下前科?會不會被羈押?」尤其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常讓當事人及家屬陷入巨大恐慌。事實上,依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施用毒品案件並非一律判刑或入監執行。若能及早接受戒癮治療、展現積極復歸社會意願,實務上仍有機會爭取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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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吸食大麻回台驗尿陽性就要勒戒?律師成功主張台灣無管轄權,駁回觀察勒戒聲請
許多人返國後遭警方通知驗尿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隨即收到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的消息,第一時間最擔心的往往是:「我會被關嗎?」「會留下前科嗎?」「會不會被直接送勒戒所?」事實上,即使尿液檢驗呈陽性,也不代表一定符合觀察勒戒要件。若檢察官無法證明施用毒品行為發生於我國刑事管轄範圍內,法院仍可能駁回觀察勒戒聲請。